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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泽西州将“路怒行为”加入交通暴力犯罪 [打印本页]

作者: lv2008    时间: 2012-11-15 14:48
标题: 新泽西州将“路怒行为”加入交通暴力犯罪
一篇卡耐基梅隆大学的论文指出,当你和一个公司打交道时,你需要花76天去阅读他们的隐私政策,并且这之后你还需要阅读使用条款与条件以及其他各类文件。往往州gov-ern-ment总是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向交通法规中添加新条款以及改变处罚措施,所以如果你想要时时跟进最新法律条文的话,也许也需要花上一个学期去阅读。

为了纪念一位在“路怒行为”导致的事故中腰部以下瘫痪的年轻女孩,新泽西州成立了Jessica Rogers法律办公室。Rogers所乘坐的汽车在正常行驶中突然遇到一辆疯狂的汽车强行超车,导致Rogers的汽车失控并追尾。

新的法律将汽车事故划分了等级——从无序驾驶到第四级或者第四-第三级——如果路怒行为成立的话。那么怎样算是路怒行为成立?这就需要由警方和陪审团来认定。不过通过一些路怒行为案件,例如俄克拉荷马州的驾驶人因被后车按喇叭而开枪以及阿拉斯加的驾驶人因争吵而将对方刺死,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法律纠纷以及认罪交易加上高额罚款都归根于鲁莽驾驶。

根据新泽西州几个审判律师的地点,无序驾驶将会处以最高6个月的刑罚,第四级路怒行为将处以最高18个月的刑罚,而如果达到第三级,将会被判处3-5年监禁并最高罚款15000美元。
作者: 鱼尾文    时间: 2012-11-16 02:47
标题: 回复 1楼 lv2008 的帖子
抄收了,学习分享。
作者: 老孔    时间: 2012-11-19 07:00

路怒入罪,支持。
作者: 男人二十    时间: 2012-11-19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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