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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提醒大家如遇车祸还是别找"敬爱的警察同志"了-----这个社会只认钱!! [打印本页]

作者: danieldrc    时间: 2014-10-14 08:55
标题: 提醒大家如遇车祸还是别找"敬爱的警察同志"了-----这个社会只认钱!!
国庆长假去外地刚刚返回,昨日驾车在昆明东绕成高速上发生意外。天灾人祸有时是躲不过去的,我们以八十公里时速在绕城高速上行驶完全没有超速也没有换线,但突然后方一辆拉了满车生猪的卡车突然越线擦碰在我们车的左后方。估计是司机既超速又疲劳驾驶
失控所致。事发后司机想驾车逃离但无奈那一段是坡路,重车怎么跑得过小车被我们堵截下来停在路边。


还好肇事司机有保险让他打了电话报险,保险公司说事故调查员马上就到,我们随即拨打了交警事故处理部门要求处理事故,对方很不爱搭理说你们最好自行处理,我们说没有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怕事后对方翻脸不认账还是麻烦请你们来一趟。挂了电话不一会华泰保险公司的事故调查员就到了,勘察现场并拍照取证然后问我们是否给交警打过电话,我们说刚打完交警一会儿就到。保险公司的事故调查员告诉我们其实你们不该打电话喊交警,交警来了之后对谁都没好处双方都得开罚单,我说我们没有任何违规完全是对方肇事负全责为什么开我们罚单?事故调查员说我经历得多了你不信等交警来了你就知道了。

不一会警车到来警察先收了双方的行驶证和驾照然后就开罚单,我们据理力争完全是对方的责任为什么开我们罚单?交警说你们的紧急警告标志三角牌应该放在距车一百五十米远的地方这是交通法规,你么放置的距离不够所以也要罚你,罚款两百元驾照扣三分。(当然对方肇事司机被罚得更狠!)开完双方罚单后,交警才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扬长而去!发生这种事实在是令人气愤,保险公司事故调查员对我们说你们也别生气了我们见得太多了,即便你将警示牌摆在约一百五十米以外交警也有的是借口找其它岔子罚你没地方能够说理!现在的警察只认钱,你不是要打电话报警吗?我来了之后就要你见血,让我跑这一趟是要有代价的是要创收的看你以后还打不打电话!事故调查员说这已是警察的惯例了你们经历一次就知道了。无奈啊!这就是现实社会只认钱,大家以后遇到交通事故和车祸打电话报警要小心了!!!特别提醒。


[ 本帖最后由 danieldrc 于 2014-10-14 09:00 编辑 ]
作者: qiangpipi    时间: 2014-10-14 09:03
标题: 回复 2楼 星夜问天 的帖子
除非你是地头蛇,否则你真不好使。人家罚你全是按交法条款罚,你没处挑理去。
作者: 老蒙古    时间: 2014-10-14 09:03
标题: 不报警不行
没有事故认定单如何办保险理赔?
作者: 星夜问天    时间: 2014-10-14 09:09
qiangpipi于 2014-10-14 09:03 发表在3 楼

除非你是地头蛇,否则你真不好使。人家罚你全是按交法条款罚,你没处挑理去。
决定自删二楼,怕被永久禁言、跨省喝茶呀
作者: qiangpipi    时间: 2014-10-14 09:13
danieldrc于 2014-10-14 08:55 发表在1 楼

国庆长假去外地刚刚返回,昨日驾车在昆明东绕成高速上发生意外。天灾人祸有时是躲不过去的,我们以八十公里时速在绕城高速上行驶完全没有超速也没有换线,但突然后方一辆拉了满车生猪的卡车突然越线擦碰在我们车的左后方。估计是司机既超速又疲劳驾驶
失控所致。事发后司机想驾车逃离但无奈那一段是坡 ...
社会就是这样了,已经没有什么希望了。说好要搞法治,结果最近又把阶级斗争翻出来了。所有的法都是这个德行。警察还是要找的,这个也分地方,秉公办案的警察还是有的,不过要靠运气才能碰上。所以也别生气了,这个国家只有潜规则,没有什么道理和法治,更没有什么正义可言。
班长你这个情况,如果车只是刮蹭没什么大问题,还不如让肇事司机逃逸,报交警然后报自己的保险公司。剩下的保险会继续处理。顶天就是自己掏点钱修车,别受窝囊气强。


作者: 欲有止境    时间: 2014-10-14 09:14
这些人根本没有思想‘为人民服务’------几千年了
作者: 倚望    时间: 2014-10-14 09:15
标题: 上海有这么个事。
上海有一女的,开个旧捷达,有个转向灯不亮她自己不知道,警察拦住要本,这姐们把本打开贴在玻璃上隔着车窗让警察看,就是不给警察,警察没辙,说:你转向灯不亮,下车!这姐们下车一看确实不亮,高跟鞋冲着转向灯猛跺一脚!咦!奇迹般的亮了,警察扑街。真人真事儿。
作者: 小红牛    时间: 2014-10-14 09:41
                                               顶

[ 本帖最后由 小红牛 于 2014-10-14 09:42 编辑 ]
作者: 彩云指南    时间: 2014-10-14 09:50
作为昆明车友,对于此事感到无语了!对了,班长,新车友希望在您有空的情况下组织大家聚聚,能当面向各位请教,谢谢!
作者: dedededede    时间: 2014-10-14 09:52
慰问班长,现在社会就这样没办法,上次一途观追我后轮,它打电话找关系,居然都判了我全责
作者: 弈宁    时间: 2014-10-14 10:03
“警匪一家”,自古名言啊!
作者: 古德里安    时间: 2014-10-14 10:04
标题: 慰问下班长啊!
昨日见一官文说人民民主专政高于法治,此处不表。
个人理解:
POLICE说私了的含义是说如果责任明确不要烦我,随便对方立马给你钱,还是对方保险公司陪你钱,你们自己商量。你来烦我我就让你记住下次别来烦我。
这也是保险公司出现场的说话的含义,除非责任认定有疑问。 所以积累的经验是,根据经验估价,让对方直接掏钱走人。如果不行,在大家一起拖时间等责任方保险公司尽快核对现场。实在解决不了,再报警。
作者: 老何1234    时间: 2014-10-14 10:17
慰问班长!警匪绝对一家,在西藏路上要求拆除顶箱,事先准备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4条根本用不上,JCSS依据的是另外一个条款!呜呼,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作者: 古德里安    时间: 2014-10-14 10:19
标题: 另:
侧后方碰撞有些危险,高速情况下弄不好被撞车辆会翻车。感觉这个货车驾驶员有些欠消。
作者: 京牌小李    时间: 2014-10-14 10:19
这么说还是北京的警察比较靠谱……
作者: 虚拟游荡    时间: 2014-10-14 10:27
班长呀别忘了这是一个“唯物主义”国家,将军总结的是对的,个人几次出险从不叫警察。
作者: 古德里安    时间: 2014-10-14 10:36
dedededede于 2014-10-14 09:52 发表在11 楼

慰问班长,现在社会就这样没办法,上次一途观追我后轮,它打电话找关系,居然都判了我全责
呵呵,估计5de兄当时只是淡淡地一笑。
作者: 田园游客    时间: 2014-10-14 11:00
danieldrc于 2014-10-14 08:55 发表在1 楼

国庆长假去外地刚刚返回,昨日驾车在昆明东绕成高速上发生意外。天灾人祸有时是躲不过去的,我们以八十公里时速在绕城高速上行驶完全没有超速也没有换线,但突然后方一辆拉了满车生猪的卡车突然越线擦碰在我们车的左后方。估计是司机既超速又疲劳驾驶
失控所致。事发后司机想驾车逃离但无奈那一段是坡 ...
嗨!谁让俺们生活在这个道德沦丧的社会
作者: 平衡轴    时间: 2014-10-14 11:00
出门在外,安全,谨慎,不像在家开车。。。
作者: 兰溪123    时间: 2014-10-14 11:05
真他MA的,看后很是气愤
作者: 虚拟游荡    时间: 2014-10-14 11:07
古德里安于 2014-10-14 10:36 发表在18 楼

呵呵,估计5de兄当时只是淡淡地一笑。
呵呵,5de应该那个家伙讲几个段子。
作者: www0408    时间: 2014-10-14 11:07
你的车子不是在运动状态出现的刮擦吗,和三角标志没什么关系吧!~
作者: 羊鸣    时间: 2014-10-14 11:17
你和他讲法制,他和你耍流氓。
作者: 古德里安    时间: 2014-10-14 11:32
www0408于 2014-10-14 11:07 发表在23 楼

你的车子不是在运动状态出现的刮擦吗,和三角标志没什么关系吧!~

理论的时候不得靠边停车吗?停车就得150处放那玩意!

150米喔!少了一样罚!

[ 本帖最后由 古德里安 于 2014-10-14 11:33 编辑 ]
作者: 渝鱼    时间: 2014-10-14 12:08
一切为人民币服务……
作者: 风之车手    时间: 2014-10-14 12:23
jc也是人,把皮子一脱,过不是常人一个。正常的。
作者: 找时间出游    时间: 2014-10-14 12:50
qiangpipi于 2014-10-14 09:03 发表在3 楼

除非你是地头蛇,否则你真不好使。人家罚你全是按交法条款罚,你没处挑理去。
正确!只有自己做好了,没有违规,才能讲挑对方的刺。
作者: 找时间出游    时间: 2014-10-14 12:52
老蒙古于 2014-10-14 09:03 发表在4 楼

没有事故认定单如何办保险理赔?
没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在二千元以下的,可适用快速处理或自行协商处理。
作者: 深圳1979棉花糖    时间: 2014-10-14 13:3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oa0031    时间: 2014-10-14 14:40

作者: crln    时间: 2014-10-14 14:51

作者: danieldrc    时间: 2014-10-14 16:40
谢谢大家慰问! 车倒是小事可以修只要没伤到人. 只是交警这种做法实在令人气愤! 刚从对方保险公司定损回来, 车扔修理厂了. 左后胎和轮毂都报废了, 左后侧车身剐伤但底盘完好无损.
作者: danieldrc    时间: 2014-10-14 16:48
古德里安于 2014-10-14 11:32 发表在25 楼

理论的时候不得靠边停车吗?停车就得150处放那玩意!

150米喔!少了一样罚!

今天在保险公司定损等候时听到了更多故事,几个保险公司现场事故处理员讲,曾遇到过有的车主不服交警开罚单说我的警示三角牌摆放的距离距车肯定是一百五十米,最后拿皮尺量,实际摆放距离为一百五十六米,超过了一百五十米同样违反了交规, 罚单照开不误! 看来今后出门要带个皮卷尺了.可你即便带了皮卷尺将三角牌放在了精确的一百五十米外, 其它理由又来了!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

[ 本帖最后由 danieldrc 于 2014-10-14 17:12 编辑 ]
作者: danieldrc    时间: 2014-10-14 16:51
彩云指南于 2014-10-14 09:50 发表在10 楼

作为昆明车友,对于此事感到无语了!对了,班长,新车友希望在您有空的情况下组织大家聚聚,能当面向各位请教,谢谢!
我知道昆明有许多新车友,抽空一定联系大家聚一聚!只是我这几天非常忙乱杂事繁多,只能等过两周了.
作者: dedededede    时间: 2014-10-14 17:54
古德里安于 2014-10-14 10:36 发表在18 楼

呵呵,估计5de兄当时只是淡淡地一笑。
呵呵,没那么蛋定,当时就骂它娘来着
作者: galaxywolf    时间: 2014-10-14 17:57
班长这种情况,不追、记下车牌报案行吗?
作者: 疯狂脚丫    时间: 2014-10-14 18:54
标题: 回复 33楼 danieldrc 的帖子
慰问班长!


作者: 草民无使命    时间: 2014-10-14 19:27

小朋友 请出示你的驾照
作者: 鸵鸟206    时间: 2014-10-14 19:40
看来我算幸运的,在藏区被追尾,JC来了只处理,没开罚单

慰问班长!
作者: 5D兔    时间: 2014-10-14 20:49
不找警察也不行啊!
作者: 6哥河南    时间: 2014-10-14 21:04

作者: 半亩方塘sgd    时间: 2014-10-14 21:29
慰问班长!吃亏长见识。
作者: 太平农民    时间: 2014-10-14 22:38
广州市内是这样的,没出人员伤亡,车可以自行开动,就报保险双方自行拍照离开,去最近的快速处理点处理,要是警察来了就是双方都要罚单和扣分,没理由讲,也不知是什么法。
作者: 五六式半自动    时间: 2014-10-14 22:41
分地区的,内地会黑一点,沿海城市稍好
作者: 白色维特拉    时间: 2014-10-14 22:49
慰问一下,当今很多事情好难说啊…
作者: qiangpipi    时间: 2014-10-15 09:12
找时间出游于 2014-10-14 12:50 发表在28 楼

正确!只有自己做好了,没有违规,才能讲挑对方的刺。
唉,关键是交法很多条款根本就没法执行,咱们只有被狗挑刺的份。
作者: qiangpipi    时间: 2014-10-15 09:17
galaxywolf于 2014-10-14 17:57 发表在37 楼

班长这种情况,不追、记下车牌报案行吗?
貌似不行。逃逸车辆得交警去查找,找不到一样得自己修车。交警为啥要给你找逃逸车?为了正义?为了法治?所以...但是追也非常危险...所以...真没招
作者: qiangpipi    时间: 2014-10-15 09:25
京牌小李于 2014-10-14 10:19 发表在16 楼

这么说还是北京的警察比较靠谱……
十一一个朋友在京承被追尾,全责司机平谷的,警察也平谷的,由于事故车辆一共有3辆,现场要求警察扣本。结果警察定完责就把那司机放了,全责方是否报案全不管。后来朋友和另外一辆车一起追的,要了保险公司电话和案件的报案号...跟警察打过一些交道,交警,片警,刑警,其实他们也挺可怜。老百姓眼里的狗,主子脚下的奴才,天天受夹板气。总之万事以自己人身安全为第一,其他的都是浮云。

作者: danieldrc    时间: 2014-10-15 13:09
5D兔于 2014-10-14 20:49 发表在41 楼

不找警察也不行啊!

打电话报警也是这么想的, 肇事司机是能跑就跑, 能赖就赖. 没有警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肇事方事后翻脸不认账你怎么办? 可打电话报警就是这个结果无缘无故罚两百还扣三分也没地方说理, 真是没有任何办法, 两难啊!

[ 本帖最后由 danieldrc 于 2014-10-15 13:10 编辑 ]
作者: danieldrc    时间: 2014-10-15 13:13
qiangpipi于 2014-10-15 09:12 发表在47 楼

唉,关键是交法很多条款根本就没法执行,咱们只有被狗挑刺的份。

如果法规连遵纪守法的公民也要处罚, 那就真没有什么社会公平可言了!

[ 本帖最后由 danieldrc 于 2014-10-15 13:25 编辑 ]
作者: 戈壁荒漠有奇石    时间: 2014-10-15 13:34
班长消消气,想想行驶中的车受到了这样的碰撞人安然无恙可谓是不幸中的万幸!吉人自有天相,恶心的事太多,计较不过来的!
作者: gnoth    时间: 2014-10-15 16:2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鬼公子    时间: 2014-10-15 20:03
倚望于 2014-10-14 09:15 发表在8 楼

上海有一女的,开个旧捷达,有个转向灯不亮她自己不知道,警察拦住要本,这姐们把本打开贴在玻璃上隔着车窗让警察看,就是不给警察,警察没辙,说:你转向灯不亮,下车!这姐们下车一看确实不亮,高跟鞋冲着转向灯猛跺一脚!咦!奇迹般的亮了,警察扑街。真人真事儿。
痛快!
作者: 峰回头    时间: 2014-10-15 20:22
十一进藏,出拉萨过曲水时以65公里的速度行驶(区间限速是知道的),还是被罚超速罚款1200元,我们两辆2400元,问他们罚款的依据,回答都是这么罚的。粗略计算每天收入百八十万。附近几个县做生意的人都知道,曲水县经得住查吗?
作者: zzhust    时间: 2014-10-15 20:23
慰问班长,消消气哈。
披着警皮的狼遍地都是,哪儿都一样,没碰上那真是烧高香了。
想想这么个成天做梦的国家,啥都是浮云了。。。
作者: 兰志    时间: 2014-10-15 23:37
慰问班长!只要交警到场都是各打100大板,我有次在东华小区被一辆公车普拉多擦着,也报警了,还好晚高峰没来,协警来了就说没伤人最好自行处理,不要阻碍交通,要不然交警来了都得罚,还有就是在扯不清责任的情况下哪方的保险公司先来就对哪方有优势。
作者: qiangpipi    时间: 2014-10-16 09:19
danieldrc于 2014-10-15 13:13 发表在51 楼


如果法规连遵纪守法的公民也要处罚, 那就真没有什么社会公平可言了!
说这我就来气,我有个律师朋友现在还被关着,他还患有高血压糖尿病,警方不放人也不开庭。就因为他坚守正义。抓他的罪名是寻衅滋事。你觉得真的还有公平吗?唉...我能做的就是再努力一把,让我的孩子都到国外去。有机会自己也走。

作者: zzhust    时间: 2014-10-16 09:49
qiangpipi于 2014-10-16 09:19 发表在58 楼

说这我就来气,我有个律师朋友现在还被关着,他还患有高血压糖尿病,警方不放人也不开庭。就因为他坚守正义。抓他的罪名是寻衅滋事。你觉得真的还有公平吗?唉...我能做的就是再努力一把,让我的孩子都到国外去。有机会自己也走。
不是浦大律吧?
作者: 月隐青山    时间: 2014-10-16 13:52
班长也会发这种帖  呵呵
作者: danieldrc    时间: 2014-10-16 19:05
谢谢大家慰问, 其实也没什么可气的, 现在的社会所看到的弊端太多了都麻木了. 只是想提醒大家今后遇到交通事故和车祸最好还是别打电话报警, 也别去开那个什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了. 即便你对车祸没有任何责任完全是对方的责任, 即便你在车祸发生后将车迅速驶离道路停在路边并没有阻碍交通, 只要报警你还是得照样吃罚单!!!
作者: danieldrc    时间: 2014-10-16 19:08
qiangpipi于 2014-10-16 09:19 发表在58 楼

说这我就来气,我有个律师朋友现在还被关着,他还患有高血压糖尿病,警方不放人也不开庭。就因为他坚守正义。抓他的罪名是寻衅滋事。你觉得真的还有公平吗?唉...我能做的就是再努力一把,让我的孩子都到国外去。有机会自己也走。
这是在北京还是哪里?
作者: danieldrc    时间: 2014-10-16 19:15
gnoth于 2014-10-15 16:25 发表在53 楼

班长消消气。在国内警察这么干可能还是有依据的。我在北京,前不久在城市道路上倒车,谁知道对向行驶的一个小车突然左转,试图从我车后绕过去,而我当时正在倒车,班长后杠无情地在小车门上划了一条20~30公分的印子,还有1公分左右直接把车门给撕开了小缝(大维毫发无损^_^)。跟对方商量一下,报警走保险把。过十来分钟,警 ...
看来全国都一样,只要没有人身伤亡出了车祸后千万别报警,报警就挨罚! 还是听天由命自行解决吧,万一碰到耍赖的,得不到肇事方的赔偿也只有自己认了. 别无他法!
作者: 谜语    时间: 2014-10-16 19:26
慰问班长哦,别的不说了,大家长见识了
作者: 西花笨鸟    时间: 2014-10-17 14:49
很气愤,学习了!
作者: idealsnail    时间: 2014-10-17 17:45
慰问班长,顺便涨经验了

社会黑才有黑社会
作者: sx_mqzh    时间: 2014-10-18 14:45
确实如此,对他们无语了
作者: 行之疆    时间: 2014-10-18 20:40
古德里安于 2014-10-14 10:04 发表在13 楼

昨日见一官文说人民民主专政高于法治,此处不表。
个人理解:
POLICE说私了的含义是说如果责任明确不要烦我,随便对方立马给你钱,还是对方保险公司陪你钱,你们自己商量。你来烦我我就让你记住下次别来烦我。
这也是保险公司出现场的说话的含义,除非责任认定有疑问。 所以积累的经验是,根据经验估价,让对方直接掏钱走 ...
官文说的是实话
作者: 行之疆    时间: 2014-10-18 20:46
danieldrc于 2014-10-15 13:13 发表在51 楼


如果法规连遵纪守法的公民也要处罚, 那就真没有什么社会公平可言了!
我们不是要公平,是要维稳
作者: 有空去越野    时间: 2014-10-19 13:20
确实是 往往出了事故,头脑不会很清醒,让警察抓小辫子很容易。 所以很多时候是无奈!
作者: gzdingdang    时间: 2014-10-20 01:42
在东莞虎门大桥被追尾,死活都要等警察来处理,罚款倒是没有,因为后车思域水箱都撞烂了。
警察来了,就罚后车。
2害相衡,还是给罚吧,不然维修费就更难以追讨了。
作者: qiangpipi    时间: 2014-10-20 09:57
标题: 回复 59楼 zzhust 的帖子
是。四中全会都开了,还讨论法治呢,继续关。
作者: qiangpipi    时间: 2014-10-20 10:14
danieldrc于 2014-10-16 19:08 发表在62 楼

这是在北京还是哪里?  
北京。环境相对好点。但是想想一旦有些事落到自己头上。。。没有安全感。比如街上遇到小偷,怎么办?跑?跑不掉。反抗?小偷打赢了你可能就死了;把小偷打残了打死了你就是恶意伤害得坐牢。报警?小偷还捅你。等他们来早死了。咋办?只能等小偷偷完。鉴于环境恶劣,根本别指望有人帮你。深呼吸,继续上班,日子还得继续。

作者: zzhust    时间: 2014-10-20 11:37
qiangpipi于 2014-10-20 09:57 发表在72 楼

是。四中全会都开了,还讨论法治呢,继续关。
现如今,匪患猖獗,倒行逆施。正应了邓丽君那句唱词“自从窑洞里钻出了狸鼠,一切都改变了。。。”

作者: 古德里安    时间: 2014-10-20 11:41
zzhust于 2014-10-20 11:37 发表在74 楼

现如今,匪患猖獗,倒行逆施。正应了邓丽君那句唱词“自从窑洞里钻出了狸鼠,一切都改变了。。。”
呵呵,处处都是学问哦!
请教下歌名谢谢

作者: phonegor    时间: 2014-10-20 11:52
我真没想到班长也会发这种贴[无语] ,班长真是好样的[坏笑] 。  人没事就一切都好[可爱]
作者: zzhust    时间: 2014-10-20 11:57
古德里安于 2014-10-20 11:41 发表在75 楼

呵呵,处处都是学问哦!
请教下歌名谢谢
回将军,《家在山的那一边》
作者: 古德里安    时间: 2014-10-20 12:46
标题: 回复 77楼 zzhust 的帖子
本坛幽默人事颇多,你算一位。


作者: zzhust    时间: 2014-10-20 16:26
古德里安于 2014-10-20 12:46 发表在78 楼

本坛幽默人事颇多,你算一位。

[太棒了]
完蛋鸟。。。算是挂号了不是。哈哈哈。。。。。
作者: 疯狂脚丫    时间: 2014-10-20 16:52
云南的JS看来问题很大呀!

先是火车站血案,后是晋宁血案,都是出警不力!一出警,就冲着钱去,这还搞的好!?
作者: 兰志    时间: 2014-10-21 00:32
只要一听干架么JC保证半个小时侯才会到 !
作者: danieldrc    时间: 2014-10-22 08:04
phonegor于 2014-10-20 11:52 发表在76 楼

我真没想到班长也会发这种贴 ,班长真是好样的 。  人没事就一切都好
发这种贴很正常啊? 社会有执法失之偏颇的地方应该指出来, 网络舆论的监督可以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公正.现在路上又到处都在查非法改装,听论坛里小崔同学讲他女儿驾驶维特拉,因车顶安装了两只顶横杆刚刚被罚.个人觉得,这样的处罚是不是太过了? 仅仅两只顶横杆既不会影响行车安全也不防碍交通秩序,连这也要处罚,也要算非法改装?
作者: zzhust    时间: 2014-10-22 16:48
danieldrc于 2014-10-22 08:04 发表在82 楼

发这种贴很正常啊? 社会有执法失之偏颇的地方应该指出来, 网络舆论的监督可以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公正.现在路上又到处都在查非法改装,听论坛里小崔同学讲他女儿驾驶维特拉,因车顶安装了两只顶横杆刚刚被罚.个人觉得,这样的处罚是不是太过了? 仅仅两只顶横杆既不会影响行车安全也不防碍交通秩序,连这也要处罚,也要算非法改装?  
不是吧,横杆都要罚?!那我的班长杠(侧杠、后杠)看来危险了。
估计再下去,贴的“御铃军”车标也要罚了。

这世道。。。老百姓可以走的路是越来越窄了。到底了,咱只剩一条路,那另一群人怕就没路可走了。

作者: 铁凸    时间: 2014-10-22 22:51
没有敬爱的交警同志出责任认定书,对方的保险公司能赔吗?如果能私自认定责任,我们还养这些敬爱的公务员干什么呢,不如养两条猪。
作者: 虚拟游荡    时间: 2014-10-23 11:23
凯迪转载:有点长,不要嫌长,开车人都看看吧,说不定哪天自己就遇到了

    中国是一个知法犯法的国度,执法的都在犯法,但是没人懂太多的法律,就是一帮愚民~~惧怕官老爷习惯了,今天推荐《一名赣州车主处理“碰瓷”过程》,值得认真学习。

    第一篇 事故过程和处理

    第一章 事故发生

    14日早8点左右,我从厚德路由东向西正常行驶,越过厚德路小学路口约10米后,前方一电动车突然左转横过机动车道然后逆行欲进入厚德路小学,由于她车速太快,电动车后座上反向乘坐的小女孩将左腿伸出车外,致小女孩左小腿撞在我车的右前大灯上。

    事故发生后,小女孩拼命哭叫,我无法判断伤情(虽然我知道肯定没大事),对方也不提如何处理,对于这种手段老辣的人,为避免被敲诈,我决定报警、出险走正当程序。

    警察、保险先后到场,警察也不主动提调解,我也就不提,因为我认为是对方全责,保险的希望我私了,还说不私了对我很不利,拖车、停车费是不赔的,当时有点心动想私了,但很不甘心,对方也不说私了的事,还强说我撞他,小孩又被120拉走,内心深处其实很想完整的走次事故程序(还没出过双方事故),也很不服拖车、停车费问题,想和交警较量下,再考虑到马上放假不太用车,最后还是决定走正常程序。

    交警看双方不能现场调解,于是叫车来拖对方的电动车,扣下我的驾照,叫人开我的车去停车场,我也去直属大队事故科领回扣车单据。

    回家马上查法规,等看到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停车、鉴定、检验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心里踏实多了,也明白保险公司的险恶,他当然希望当事人私了,他就可以不费时、不费力、不出钱,还拿一般人很害怕的停车、拖车费来吓人,还好没吃他那套。继续查到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当在10个工作日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后就可以拿回车子,感觉更没什么了,也就半个月吧(当然各人情况不同,好车或没车不行的人另当别论),咱能等。

    策略:事故发生后迅速判断各种因素,做出最有利选择

    第二章 对扣车的行政强制行为提出行政复议

    怎么讲车都是被扣了,心里总还是不舒服也不服气的,其实车主都明白,交警扣车无非就是希望机动车主能赔钱结案,警察省事又不容易发生信访事件。很反感交警动不动就扣车,于是继续查法规,发现法律只规定“因为收集证据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才能扣押事故车辆而且扣押车辆需要履行很多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当时想不通这么简单也没有车辆损失的事故还要收集什么证据,而且扣押财物是要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的,于是马上写好行政复议申请书,下午就去交警支队。

    到了支队进门要登记,一开始说去法制科,门卫说没这个科,于是说去行政复议办公室,门卫居然不知道有行政复议办公室,瞎指挥让我去7楼,整个7楼没有挂牌的办公室还都锁着,还好碰上2个穿制服的警察,问了以后说在4楼,于是去4楼,其实4楼是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提出复核的地方,那里一个领导模样的人开始也以为是复核,问清是对行政强制行为复议后,打了电话问别人才说要去6楼秩序科,于是明白,很少有人提起行政复议啊,大家业务都不熟啊,中国真是刁民太少,天天在网上费唾沫没用啊,不如实际做点什么,赣州每天多少事故多少车被扣啊,别说多,每天有一个人复议,交警支队门斗挤破了,如果每个人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不公都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国早就官不聊生,早就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了。

    终于到了6楼,马上发现有个办公室挂着行政复议办公室的牌子,心里骂门卫:文盲加法盲,怎么都这素质啊。可门锁着,正好以前坐电梯上来的几个警察也走过来,一问是行政复议的,马上进了秩序科办公室。和每次行政复议一样,对方总是推脱说些理由,一番唇枪舌剑后,最后表示什么也别说了,按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程序办理吧,对方终于没办法说受理了。

    一等就10多天,什么消息也没有,其实早就知道这样的结果,因为每次复议哪个行政机关都这样,25号过完节也放暑假了,于是再去交警支队,直奔秩序科,进门一说要拿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对方和以前一样搬出领导不在要审批所以还没办等等说辞,我也冷处理,只问什么时候能拿到,一个主管模样的说今天一定会联系你,可今天26号了,还没动静,准备明天再去联系。

    咱也不急,先施加压力,看事故中队这边责任认定书怎么出,如果不认定对方全责(其实全不全责都是保险赔,我只是找理由和警察PK),我就两边一起动作,同时打2场行政诉讼;如果认定对方全责,还要看拿回车子的过程是不是没有障碍,不爽的话还是打官司(呵呵,我无责也要打官司,要交警好看)。

    第三章 调解、检验等前处理程序

    15日下午,到事故中队调解,我早考虑好了,直接说调解就是各走各路,看着对方拿着各种片子和单据想问我要钱的样子,我很想告诉他:首先钱应该保险公司出,如果是抢救(什么是抢救法律也是有明确定义的)费用交警会责令保险公司垫付,也是与我无关的,只有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我才承担,其次,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你也是与保险公司协商赔偿,我可以不介入的,如果对保险公司的赔偿不满只能向法院起诉,法院判保险赔多少让它赔,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按责任法院判我赔多少我才赔,我的损失只是用车不方便,这么小的事故而且你全责,我很欢迎你去法院起诉,说不定我反诉你,我还可以拿点钱呢。当然没说,反正我没出1分钱,懒得和他怄气。

    直接谈崩回家,其实真的是为了对方好也为了交警好,自我拔高下,呵呵:如果我赔了钱,对方下次还会违章,这次我是谨慎驾驶车速很慢,下次碰上个飙车的那结局很难想象,你就是赔了钱,人没了有什么意思?交警也就只图自己轻松,现在道路交通拥堵、事故多很多原因是行人、非机动车违章多又难管理、难处罚,好嘛,管不好行人、非机动车,交警就压迫机动车方,扣车迫你就范,让我这个机动车主免费帮你们教训下违章非机动车有什么不好啊。

    21号去事故中队做笔录,本来也没啥说的,交警叫我复印下被扣的驾照,可气的是去4楼复印居然要1块1张,还是个律师事务所的,中国就这帮黑心的狗腿子搞坏了,懂法执法的人都不守法。浪费他2张纸,然后问他要FP,他不给FP,我也就转身去楼下找店家,靠,狗还真多,紧挨事故中队一家复印店先问复什么,一看是驾驶证也叫价1块,插,哪天我办完这件事,把这两家店一起投诉到工商局去。继续往前走,很快就找到家2角的,既锻炼了身体又省了钱,还战胜了黑心狗,还是蛮愉快的(咱是个闲人,时间多,其他人慎重),只是悲哀中国狗太多还有人闲着没事拯救狗的(赤那),更悲哀中国良民太多,那个律师事务所明显占用国家资源(办公室居然在行政机关内),与交警肯定有利益关联,而且非法超出范围经营(律所没有复印的营业执照的),也没一个人去投诉,难道我又要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做笔录的时候,来了个处理事故的,可怜兮兮的样子,上来就发烟,还给我1支(我不抽烟,也没发烟给过交警),那警察也够坏,拿出好几份鉴定报告让那人去复印,还要那人去交鉴定费,那人很老实没有一句怨言地去了,我看着他的背影心底无限悲哀,***也只能现在这个样子了,人民就这水平啊,这样的水是不可能覆舟的,同时心底打定主意,以后决不去复印、更不可能交任何费用。

    26号下午通知我去拿车辆性能检验报告,办案协警还是叫我去复印,我先拿过来看完检验结论合格,然后装傻,怎么叫我去复印啊,也许是昨天去支队要复议通知书的消息传到这边,起了效果,主办的正式民警知道我难对付,就叫协警别啰嗦自己去复印(我判断一定是去4楼那律所不要钱复印来的,黑啊),然后,告知我如果双方对检验结果都没有异议,就可以拿车了,还说不管你交不交费,都会放车。呵呵。

    第四章 车辆技术性能鉴定报告

    拿到鉴定报告第一眼看结论,合格,2月年检了,意料之中,但也算放心了;可看见日期很不爽,送检居然写15号,这么简单的鉴定居然要11天到26号才出结果,很显然是交警与司法鉴定所穿一条裤子,要么是更改送检时间包庇交警(因为法律规定要在事故发生3个工作日内送检),要么是故意拖延时间,配合交警长时间扣车,法律对鉴定的期限规定太宽松,《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是20天,《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是15天,鉴定时间还不算入办案时间。

    我的策略是去司法局投诉,虽然没有证据,但就按我自己猜测的写,既不要钱,写错了也不犯法,呵呵,投诉立案了司法局就会去查,查出问题自然好,一般来说总会有点问题的,特别是鉴定程序上,这些官办鉴定机构也是老爷作风;司法局这边也可能出错,反正司法局要出书面处理结果,到时再找他们的漏洞,不过司法鉴定的行政官司很难赢,法律基本空白,但可以行政复议,反正不要钱,但也止于行政复议。

    第五章 高潮:拿回自己的车

    26号拿鉴定报告,27、28、29三天双方都没有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7月2号鉴定结论确定,但当天因有事去南昌没能去拿车,7月3号,办完事10点来的交警办公室,等到10点半大仙终于回来了,向办案的正式民警提出拿车的要求,这个家伙估计是早准备好的,居然说要等鉴定结论确定5天后才能领车,因为这几天对方可能申请法院诉前财产保全(浑蛋法律术语还知道点啊,可法律不行);本来倒也早就预料交警会找借口,没什么,但可气的是边上一个凯莱律师事务所来办事的律师居然为讨好交警帮着他说些违背法律的说辞(唉,狗真多,完全如先生狂人日记的情形);我随即反驳:第一,法条明文规定是鉴定结论确定5日内领车,没有5日后领车的法条,要继续扣车请提供法律依据;第二,法院与你们不是一个系统,如果法院委托你们扣车请提供委托书。丫的居然还嘴硬,于是向他们领导投诉,回来交警改口了,自己还找个台阶:领导这么说了怎么办呢?好无辜的样子,勒个去的,过会打印车辆放行呈报表的时候审批理由里就是我说的法条,他根本就是知法犯法,丫的天天都在这么办还来故意刁难我,好吧,看我的。

    吃完饭直奔吉埠新村停车场,交了放行单,如我所料守门的要我交19天20元/天的停车费,和开车来停车场的开车费50元,共计430元,于是我迅速拿回放行单,“还要交钱啊,交警没说啊”,守门的当然不肯。于是不废话,转身出来拨打110,报警说有人在吉埠新村非法扣押我的车辆并向我敲诈勒索,接警的也想混,说你们这是纠纷啊,自己解决啊。我说我有车辆放行单,车辆就处于合法自由状态,任何人阻拦就属于非法扣押私人财物,接着问你受理不受理,会不会出警?她没办法,说你等会。很快沙石派出所打来电话(这一点还是要肯定的,110必须出警现在规定的很严),还是一番唇枪舌剑,派出所的总推是纠纷,我坚持即使有纠纷任何人也不能非法扣押私人财产,没办法派出所答应出警。因为是午间休息时间,停车场那边与交警领导暂时沟通不上,于是民警说那就等会他们与交警联系了再说吧,我于是坚持回派出所作报案笔录(这点要强烈提醒各位朋友,千万别在现场傻等,一定要去派出所做笔录,否则,很可能警察出警后会记录为调解处理,很可能就没结果了,你要再提也还是要去派出所作笔录,被对方看出你不精于法律,再打交道就锐气尽失了),因为一旦形成笔录,这个案子就不是纠纷而是治安甚至刑事案件,派出所要结案(不按非法扣押财物处理,你可以行政复议),材料很多涉及面很广,派出所不愿意,自然会给停车场施压(毕竟其行为涉嫌犯法),交警也知道自己这么承包出去不合法,万一媒体曝光就很麻烦。

    做完笔录再去停车场,还在路上,派出所的警官就打来电话:你去找停车场,我已经沟通好了。到了停车场还顺利,车都摆好位置了(第一次来我的车是被堵在里面的),老板娘来了,很气也很无奈的诅咒:我们这了敞开大门欢迎你常来,我回复:谢谢您吉言,心里说,我常来你也收不到钱。开车回家,第一件事洗车,去晦气;第二件事,发帖,哈哈。
作者: 虚拟游荡    时间: 2014-10-23 11:25
第六章 余味:总结

    1、关于行政复议:个人认为行政投诉和行政复议是公民个人维权最有效的手段,当发生侵害您权利的事件时(如您楼下某餐馆排油烟),确定侵权人管辖的行政机关和违反的法律条文,然后向行政机关写投诉书或现场投诉(如上例向卫生局、环保局投诉),如果行政机关不处理就向其上级机关行政复议,以我个人的经历基本全部能解决,当然这需要一定的法律技巧。特别的,行政复议是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必须受理处理的程序,在这个程序中,行政机关必须提供做出行政行为或不作出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和证据,行政复议必须受理且必须制作复议决定书,那么你就可以审查复议决定书是否合法,以及其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是否合法,这样你就不用自己去搜集证据。这整个过程没有任何费用,花的时间也是很有限的,而收益是巨大的,很有效。

    2、关于车辆技术性能鉴定:依据法律规定,交警只有在需要收集证据的情况下才能扣押肇事车辆,而目前交警能提供的收集证据的最主要理由就是车辆技术性能鉴定,其实这是交警的借口,无非就是要扣车牟利,那么P民的策略也很简单,就是不出鉴定费,鉴定费这个东东可不像停车费,你不给就拿车很麻烦,交警一定会叫鉴定所先鉴定,因为这是法定的证据和程序,你不交鉴定费,交警也必须按法律规定的时限结案,所以在这点上,交警耗不起你,他是很怕你耍无赖的,像我的案例一样,交警看我难缠连要我交鉴定费的要求都不敢提。

    如果每个车主都不交鉴定费(这其实真的很容易做到),那么交警就会内牛满面,你想想,如果车主不交钱,就只能按法律规定由交警承担,而交警会把招待、旅游、公车费压缩出来交给鉴定所去吗?不给的话,又有哪家鉴定所会与交警合作免费鉴定呢?而不鉴定,交警扣车的法定理由就消失了,所以,只要每个车主坚持不出鉴定费,很快,大家的车辆就不会被扣了,大家只要花很少的努力就可以有很大的收获,QS们要努力啊。

    3、关于110:个人的实践总结,目前110是维权的一个强有力手段,如果你是合法权益一方,你应该不会惧怕110民警到场,而110的到场会为确定现场证据、控制事态恶化、威慑侵权一方等等起到决定性的作用,目前110接警必须出警的规定非常有利于合法权益方保护自己。当然110报警需要一些小技巧:1、适当严重化事件,这不是诬告陷害,只要事实存在,你对事实性质无论怎么理解和严重定义,都不是诬告陷害,是不负法律责任的;2、如果你确定希望民警到场,你就只需要坚持要求民警到场就行,不需要多说理由,就问你受不受理、出不出警、什么时间出警就行了,110是不敢不出警的。

    对于没有明显暴力事件,110一般都会按纠纷调解,如果你对处理不满一定要坚持报案,去派出所做笔录,笔录的时候亦可以按你的理解以最严重的罪名报案,坚持按你说的记录(因为这是你的笔录,你说了算),不要轻信民警的引导和对你措辞的修改,否则不签名,民警是不敢不做笔录的,因为这是110处警的必要法律文件。不要怕做笔录会浪费时间,这与你今后维权自己收集证据相比是完全值得的。

    4、关于停车费:法律有明确规定,只有你坚持,然后选择适合自己的策略和方式坚持自己的权益,交警是不敢向你开票收费的,而你真的没有义务向停车场缴费,因为你其实与停车场完全没有法律关系。特别重要的,如果没一个车主都不交停车费,那还有谁会免费为交警管理肇事违章车辆,你相信交警会从自己的经费里拿出钱来吗?如果没有停车费收入,每个停车场都要倒闭,那每个车主就都不会被扣车了,这实在是广大车主的最强福音啊。这会很难吗?

    5、关于停车场:本案中停车场挂出的牌子是“赣州市肇事车辆违章车辆管理处”,这个牌子会吓倒很多P民,其实,单从名称上分析,我就可以下结论,这是一个三无的非法组织。1、名称中没有冠以“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说明不是交警的下属单位,现场也没有一个穿正规警服配警号的人员,在派出所联系交警时,交警也明确承认停车场是完全社会化的;我们也不可能在行政事业机构编制中找到肇事车辆违章车辆管理处这个单位;那么它是社会团体或企业法人吗,单从名称上“管理处”这个名字就不可能登记为任何社会团体或企业法人;所以毫无疑问的“赣州市肇事车辆违章车辆管理处”只是一块吓唬人的野鸡牌子,没有这个单位也就不可能有营业执照,也就不可能有收费许可证,那么它收费就完全站不住脚。在整个过程中停车场根本没有悬挂、出示过营业执照和收费许可证,这就是本案中停车场会屈服的根本原因。

    因为我没有交费所以不知道以前的朋友们缴费单是什么样的,上面盖的是什么单位的章,如果你现在还保留着单据,又想拿回这些钱的话,给您支个招:1、先看是什么单据,应该必须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单,如果是FP(其实FP是不合法的,因为你与停车场不存在合同关系,停车场收钱属于不当得利,可以民事诉讼,当然那个更麻烦,就不多说了)必须加盖公章;如果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单,可以去财政查询单据的真实性和时效性,如果是FP可以去税务查(没FP直接投诉);个人直接下定论,这些票据如果不是假的也一定存在瑕疵(如过期、与收费项目不符、收付单位与登记单位不同,因为根本没有停车场这个单位等等),然后要求财政或税务查处;3、进一步的可以去派出所报案诈骗,这个可以成立的,因为对方捏造了一个不存在的单位(也就是伪造事实),在没有合法收费依据的情况下使用虚假的单据,骗取财物,这个涉案金额很大啊,很可怕啊。再吹下牛,如果是我,坚持报案和行政复议(如果派出所不立案的话),一定会成功。

    你说如果这件事变刑事案件了,或者媒体把这些法律关系曝光了,别说停车场怕,交警也要尿裤子啊。

    6、其他途径:至少,您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非法经营。前面已经说了,以我的判断全国这类停车场90没有营业执照,100没有收费许可证或者收费项目不包含停车费,注意这里的停车费是指交警扣车发生的,不是自愿停车发生的。如果你耗不起车辆被扣时间,也可以在交费后,拿票据向工商投诉非法经营和强制交易(你与停车场没有合同关系),如果没有票据或票据有瑕疵还可以向税务投诉,很多投诉都只要打个电话不会很难。
作者: qiangpipi    时间: 2014-10-23 11:51
标题: 回复 86楼 虚拟游荡 的帖子
你可以试试110。他们一定会出警,而且会带记录仪。但是很遗憾,他们不会为保存现场或者现场调查提供任何依据。现场记录仪的主要功能也是为了为保证他们不会有违法行为,和现场人员不会对警员有违法行为。所以基本上110出警基本就是为了推卸责任的。
真正的刑事现场,110出警也就是维护秩序和其他辅助,其他工作都是刑侦人员(便衣)主持。
作者: 虚拟游荡    时间: 2014-10-23 13:01
标题: 回复 87楼 qiangpipi 的帖子
呵呵,依法治国的路还很远,但社会需要有能力较真的人。
作者: dingwei    时间: 2014-10-25 18:20
有钱出国吧
作者: danieldrc    时间: 2014-10-25 20:08
zzhust于 2014-10-22 16:48 发表在83 楼

不是吧,横杆都要罚?!那我的班长杠(侧杠、后杠)看来危险了。
估计再下去,贴的“御铃军”车标也要罚了。

这世道。。。老百姓可以走的路是越来越窄了。到底了,咱只剩一条路,那另一群人怕就没路可走了。
难道国人非得要被这么严格的管的死死的才行,不能有一点个性化的选择? 什么叫非法改装?
作者: danieldrc    时间: 2014-10-25 20:12
虚拟游荡于 2014-10-23 11:23 发表在85 楼

凯迪转载:有点长,不要嫌长,开车人都看看吧,说不定哪天自己就遇到了

    中国是一个知法犯法的国度,执法的都在犯法,但是没人懂太多的法律,就是一帮愚民~~惧怕官老爷习惯了,今天推荐《一名赣州车主处理“碰瓷”过程》,值得认真学习。

    第一篇 事故过程和处理

    第一章 事故发生

    14日早8点左右, ...
行政复议的确可取,走法律途径是正途.但对大多数国人来说折腾不起呀,没那个时间和精力.
作者: danieldrc    时间: 2014-10-25 20:13
dingwei于 2014-10-25 18:20 发表在89 楼

有钱出国吧
我出国多年, 又回来了.
作者: 老姜2009    时间: 2014-12-25 10:51
今年在成都市内地下停车场自己单方事故,倒车到柱子上尾灯碰碎了,交警到场要收150出警费!我说不用你出证明了,自己修车都不用150元,他说那我都来了,真他妈的扯淡,异地啊,无奈只好交钱了事。
                                        有困难找民警是要花钱的!
作者: 疯狂脚丫    时间: 2014-12-25 13:02
标题: 回复 93楼 老姜2009 的帖子
吃相太难看!
作者: 古德里安    时间: 2014-12-25 13:13
标题: 回复 93楼 老姜2009 的帖子
这要是拿到国际场合去说,还不让人家把大牙都笑掉下来。也不知道习总管不管这样丢人现眼的事!经费不够?还是俺们税缴少了?
作者: 虚拟游荡    时间: 2014-12-25 13:41
标题: 回复 91楼 danieldrc 的帖子
我个人相信这次的依法治国也不是闹着玩的。
作者: dingwei    时间: 2014-12-30 14:33
标题: 回复 3楼 qiangpipi 的帖子
法律没有准确的定性 可左可右 不像某些国家法律
作者: 竹十二    时间: 2014-12-30 19:26
标题: 回复 1楼 danieldrc 的帖子
我也遇到过类似情况,咱们是给警察添麻烦了。所以~~~就有了如此待遇

[ 本帖最后由 竹十二 于 2014-12-30 11:28 编辑 ]
作者: 3HE    时间: 2014-12-30 20:56
唉…不敢评论,怕坛子里有JC,已经怕了……
作者: 在渡归来    时间: 2015-1-14 00:00
danieldrc于 2014-10-14 16:48 发表在34 楼


今天在保险公司定损等候时听到了更多故事,几个保险公司现场事故处理员讲,曾遇到过有的车主不服交警开罚单说我的警示三角牌摆放的距离距车肯定是一百五十米,最后拿皮尺量,实际摆放距离为一百五十六米,超过了一百五十米同样违反了交规, 罚单照开不误! 看来今后出门要带个皮卷尺了.可你即便带了皮卷尺将三角牌放在了精确的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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