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1年4月,我便产生了在下届溧阳茶叶节期间举办汽车赛事的想法。当时自称是推广商负责人的董慧便非常积极地、极具针对性地于8月份拿出了赛事及活动方案,里面附有jj俱乐部的赛事推广授权书,明确赛事决赛由央视直播。 2011年12月中旬为给CSR溧阳站赛事作好铺垫,我独家赞助了常州三角洲俱乐部2011年的年会(暨场地越野英雄会)活动,当时国内一些知名车队和车手来溧阳捧场,我们当地gov-ern-ment领导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 2011年12月汽联年会期间,我赶到海南,经自称是推广商负责人的董慧引见结识了当时她新的赛事活动合伙人于建国先生,又通过于建国先生引见结识了汽联一部主任何建东先生后我便明确无误地向两位先生表达我们想申办2012年4、5月间CSR赛事的意愿和决心,当时得到了两位先生的肯定。 回溧后,立即将相关信息和情况向领导作了详细汇报,经同意,我与我们文广体局史伟光副局长又及时赶到北京拜会了何建东先生,再次从官方层面提出申请和咨询,了解了一些相关程序和规则。 此次在京期间,董慧、于建国先生以推广商身份作了部分陪同和部分招待,根据与于先生的接触,我当时认为此次赛事的申办应该没有任何问题了,于是也就没有细究,只是对董慧提出了我赞助赛事你必须保证做到: 1、为了避免赛事受到干扰,本站比赛不得有jj俱乐部的某人参与(此处,有特指,这是由于在前期意向中,董慧对我说某人有明显的个人行为恶意干扰赛事嫌疑); 2、此次活动的一切商业利益要归我所有,虽然是国家级赛事,但走的却是推广商运作的商业模式,在商言商,这也是作为独家赞助商所要得到的基本保障。 董慧当时十分肯定地答应了这二个基本要求。 从有申办意向开始一直到赛事结束,我在任何场合和任何人面前一直坚持本次赛事“决赛央视直播,如果是录播我不要”的基本原则,在与推广商董慧谈合作之前、谈合作之时、确定合作之后、赛事新闻发布会、现场嘉宾问答及闭幕式等一切工作,都十分明确地按”决赛央视直播”这个基调去开展工作的。 本站比赛最尖锐的矛盾,就是决赛直播事件,所有的问题,我们回到申办比赛之初来看,在我看来,别人办比赛真是办比赛,我办比赛,办的是被闹剧! 2012年2月初,汽联赛事主管周京京先生、推广商于建国先生、董慧,杭州拉力车手王翔先生等一行来溧现场踏勘,并由于建国先生为溧阳站结合实际地形设计了第一方案。于建国先生于第二天回京,董慧则留下来与我谈赛事的相关事宜,并明确承诺赛事用车是20 辆全新的雪铁龙赛车!最终确定赛事推广费为100万元,央视直播费用暂定90万元(按实际发生结算)+20%的服务费,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会费用按实际支出另计。并当场就赛事推广签了合同,我签字盖章后交给董慧带会北京盖章,但是至今董慧都没有将合同盖章后给我(期间多次催要合同,回答但都是“分分钟都可以给你……)。当时其他相关人员均在场。 2012年3月,汽联关于此次赛事的正式批文下达,其中关于赛事时间只是说在5月份,也正是因为具体比赛时间要等央视确定现场直播的时间后而再定的。 一切工作均按上述各相关文件准备、进行中……。 2012年4月16日上午收到某人短信:“老潘,我短道赛的权益要收回,不准备给董慧做了”。电话给董慧询问,答复是本赛事肯定与此人完全无关。 2012年4月16日下午又收到某人短信:“老潘,溧阳站的批复我去取消了,你找董慧重新出吧”。电话给董慧询问,答复是这个人没事找事在闹呢,但是溧阳赛事肯定与此人完全无关。 2012年4月19日在人民大会堂重庆厅就此次赛事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期间我看到了那个被董慧自己都称作毫无道德底线的那个某人便问董慧,“这个我特不待见,你承诺这个赛事绝对与他无关的人他怎么来的?”董回答“不知道呀,这么多媒体,我哪知道他是怎么来的呀!” 董慧,你在新闻发布会前收了我58万的预算金,可为什么到今天还不按约与我按实际支出进行结算啊?! 2012年4月24日,因原地块的部分土地使用性质问题而迁址到现赛场址。 在这段时间过程中,自称的推广商多次与我提及央视直播或录播,而且费用是一样的,但我从未松口或改口,是一直坚持“只要直播,不要录播,如果是录播我肯定不要!而且两者的费用绝对不可能是一样的”。 2012年4月25日中午,收到董慧发来的邮件“短道赛在溧阳站的规模及相关计划”中明确“cctv-5现场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