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四轮驱动,座位不超过7个的轻型越野车;
b 参赛车辆分专业组和业余组,发动机排量8000cc以下;
c 比赛车辆由报名者自带,必须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牌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d 允许车辆进行安全改装,其他改装不受限制,但车检裁判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参赛,必须装有防滚架及其它安全设施;
e 必须携带不少于一个2公斤的灭火器,需固定在副驾驶位置附近;
f 推荐加装4点式安全带同时使用桶式座椅,两条肩带和一条摆带(腰下);在车体上的固定点:两个给下摆,两个或一个与座椅对称的给肩带。推荐使用符合FIA注册标准的8854/98、8853/98型号,安全带必须装备旋转扣快开释放系统。安全带禁止设置在座椅上或座椅支撑上。
3.车手资格:
a.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执照;
b.年龄在18-60岁之间
4.报名人义务:
a.报名人对车手、维修人员和其他所有随行人员的安全行为负责;
b.报名人必须遵守并依照中汽联颁布的相关规定、本规则及组织者颁布的其他补充规定、公告、通知等文件;
c.报名人必须清晰完整地填写及签署报名表,并要求参赛车手一同签署,不得代替。报名表是本人代表所参赛车队人员与组织者签订的参赛契约。
5.参赛车手义务
a.车手应遵守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颁布的【全国汽车运动管理规定本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的规定,否则取消比赛资格。车丢或其他成员的违规行为将可导致其参赛车手受到最重至除名的处罚;
b.车手比赛时必须带头盔和手套,这些护具必须符合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的有关规定,严禁穿着混纺或化纤质地的服装参赛;
c.车手比赛时必须沿赛道指示方向行驶,以任何形式逆行向行驶者,将被除名;
d.车手比赛时必须按顺序通过障碍。以任何形式违背通过顺序,驶离赛道或部分及安全地回避障碍,以及走错规定路线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e.通过冲刺计时区线后不减速行驶者取消比赛资格;
f.冲刺点与终点之间撞坏计时设备和设施、发生重大事故者取消比赛资格;
g.出停车场。维修区和通行路线不减速慢行者,仲裁处罚或取消比赛资格;
h.严禁在检录区、等候区、发车台、赛道、冲刺点、停车登记点和维修区加油,违者取消成绩;
I.比赛期间严禁车组和车队之间使用任何无线通讯记录设备,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j.组织者将在赛前安排车手或车队经理会议,车队代表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如缺席,取消比赛资格;如迟到(以赛事主管宣布开会的时间为准)在预赛成绩中加罚3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