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各组别资格赛按计时时间评定成绩,以最好一次成绩进行排序。
7.2各组别决赛中的各轮比赛均以对抗争先形式决定胜负。
7.3各组别没有进入决赛阶段的名次按资格赛成绩排名,决赛阶段负者按照所参加的所有轮次比赛中取得的最好成绩在同轮负者之间排序,获得相应名次。
7.4各组别个人积分用于队赛成绩评定。
个人积分表:
7.5各组别车队成绩是以每个车队中成绩最好的2名车手的个人积分之和评定成绩。
7.6奖金(各组别个人赛名次)
8比赛办法
8.1资格赛
8.2按组别抽签捉对,每名车手比赛2次(或由补充规则规定),以其中最快一次比赛成绩进行排列。第二轮资格赛发车按第一轮发车顺序倒序排列。组织者有权调整该排列顺序。位列资格赛成绩前12名的车手直接进入1/8决赛。
8.3复活赛
各组别资格赛第13名及之后的车手参加1次复活赛,以复活赛的成绩争夺1/8决赛的最后4个名额。复活赛成绩独立,不能作为最好成绩带入之后的决赛,也不作为评定第17名及以后排名的依据。
8.4 1/8决赛
各组别进入1/8决赛的16名车手按其之前最好成绩排序,按头尾捉对进行比赛,获胜的车手进入1/4决赛。
8.5 1/4决赛
各组别按车手之前比赛的最好成绩排序,按头尾捉对进行比赛,获胜的车手进入半决赛。
8.6半决赛
各组别获得半决赛的4名车手以抽签方式进行捉对比赛,比赛胜者进入决赛,负者进行3、4名比赛。
8.7决赛
各组别半决赛获胜的2名车手通过决赛产生冠亚军。
8.8比赛为2天。车手报到、培训和比赛时间表见参赛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