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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楠溪江 越野场地赛(碧莲站)暨温州分队玖周年庆
主办方: 永嘉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永嘉县体育事业发展局 永嘉县碧莲镇人民政府 执行单位:越野e族温州分队 永嘉县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
赛事时间 2016年12月10日8:30-16:40 车检地点 永嘉县碧莲镇 组委会会场 碧莲镇文化文化活动中心 赛手会议时间 9日19:30 赛手会议地点 永嘉县碧莲镇文化文化活动中心 赛场地址 永嘉县碧莲镇
赛事简介 1比赛定义 2赛道为人工和自然的障碍 3比赛设排位赛、预赛、复活赛及决赛阶段,以比赛用时和罚时之和计算成绩 比赛组别 1.比赛分量产组、公开组。 2.车手报名资格:车手需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当年有效驾驶执照。 3.不允许有领航员,单人驾驶赛车。 4.一辆赛车只允许贴一个赛号。 5.允许车组成员徒步勘路,但所有车组成员及车队人 员应在比赛开始前15分钟离开赛道,违者交由仲裁处罚或拒 绝发车。 比赛设置及参赛资格 1.报名:本次赛事接受报名额度为120车。 2.报名费:接受组织者广告,量产组报名费500元人民币; 公开组报名费500元人民币(含保险费);不接受组织者广告的需交报名费5000元人民币(含保险费)。 3.报名费将在下述前两条情况下如数退还: A.报名未被接受。 B.比赛未能举行。 4.组织者将向由于遇有不可抗力(已得到其所在地区汽车协会证明或分队版主及领队证明),而未能在比赛中发车的参赛者退还50%的报名费。非组织者原因在比赛开始前退出比赛的,不退报名费。
5.组织者有权不声明原因,拒绝接受车队及车手的报名。 广告 1.参赛者可以在车身设置广告,但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并在车身预留不可选择的组织者广告位置。 2.选择不同的组织者广告将支付不同的报名费,具体费用由补充规则规定。
3.参赛者应确保广告及号牌清晰可见,并保持至比赛结束。 比赛车辆 1.具有报名资格的车辆为4轮驱动,座位数不超过7个的轻型越野车。 2.车辆由报名者自带,必须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牌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3.车辆技术改装参照《全国汽车越野赛通则》关于T1组的改装规则执行,车检裁判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参赛。 安全义务 1.参赛者必须遵守《全国汽车运动管理规定》、本规则及补充规则的规定,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2.参赛者比赛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严禁穿着混纺或化纤质地的服装参赛。建议携带不小于2kg的灭火器,必须安装防滚架。安全装备和护具必须符合《全国汽车比赛车辆技术规则》要求。 3.参赛者必须按照规定系牢安全带进行比赛。
4.发车裁判在发车前对每位赛员进行安全检查,对未遵守规定的车手提出警告,并有权拒绝为其发车。 比赛分为排位赛、预赛、复活赛、决赛,组委会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赛事。 比赛日程安排 竞赛 1.预赛:预赛段发车顺序以抽签或其他方式决定。 2.决赛:按预赛成绩顺序发车。 3.每个阶段仲裁委员会有权调整、确定认为安全、合理的发车顺序。 4.比赛使用手动计时方式。 5.本次比赛分量产组、公开组。 6.车辆要求: 1)量产组赛车发动机排量最大不能超过2.99;公开组不限排量(6.0排量以下) 2)改变汽车原厂轴距、轮距的车辆,不允许参赛; 3)更换非原车型发动机和改变发动机原装位置,不允许参赛; 4)额外加装涡轮增压器(原车包含不算),不允许参赛; 5)改变底盘悬挂结构的,不允许参赛; 6)不限制减震器改装; 7)参赛车辆轮胎不受限制,但严禁使用人字胎。 8)所有车辆必须安装防滚架,建议安装赛车座椅、四点式或六点式安全带,车辆主驾位置的门窗必须封闭; 成绩评定、成绩公布 1.每场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公布本场次初步成绩,成绩须经赛事主管签字。
2.初步成绩公布15分钟后自动成为正式成绩,不再接受任何对该成绩的抗议。 1.量产组 (奖金暂定以下金额) 第一名 20000元+奖杯 第二名 10000元+奖杯 第三名 8000元+奖杯 第四名 6000元+奖杯 第五名 5000元+奖杯 第六名 3000元+奖杯 第七名 1000元+奖杯 第八名 500元+奖杯 第九名 500元+奖杯 第十名 500元+奖杯 第十一名 500元+奖杯 第十二名 500元+奖杯 -2.公开组 第一名 20000元+奖杯 第二名 10000元+奖杯 第三名 8000元+奖杯 第四名 6000元+奖杯 第五名 5000元+奖杯 第六名 3000元+奖杯 第七名 1000元+奖杯 第八名 500元+奖杯 第九名 500元+奖杯 第十名 500元+奖杯 第十一名 500元+奖杯 第十二名 500元+奖杯
温州分队服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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