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野e族社区管理条例 第五条 会员文明守则
三类违规:辱骂、攻击、嘲讽、误导其他会员,挑起争端。
处理办法:警告、禁言半个月、永久禁言。
第一款 发帖、回帖或站内信对其他会员指名或者不指名进行嘲讽的,经举报或者被相关版主发现,对违反条例者进行警告一次的处罚;
第二款 发帖、回帖或站内信对其他会员指名或不指名辱骂、攻击的,经举报或者被相关版主发现,对违反条例者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第三款 通过发帖、回帖或站内信故意挑衅、挑起争吵和挑拨会员关系,引起5楼以上相互攻击的,引发者,参与攻击者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第四款 会员受到人身攻击请勿进行回骂,应当在站务论坛举报或者通过站内信告知版主、总版处理。
第五款 会员受到攻击之后回骂对方的,同样视为人身攻击,依照上述条款处理。
第六款 带有强烈挑衅意味的回复或主题引发会员相互攻击的,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第七款 对于事情、人物的评论应得当,无论何种原因都首先应当冷静处理,并与相关版主或者管理员取得联系以解决问题。如单方面出言挑唆、辱骂、变相辱骂其他会员的,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第八款 如对论坛或者管理团队有建议或者意见可到相关区域提出想法。不经上述途径而恶意辱骂、诽谤论坛或者管理团队者将予以永久禁言至永久禁止访问处罚。
第九款 阻挠、扰乱管理人员执行处罚,恶意影响制度公正,将按照参与者情节恶劣程度予以禁言至永久禁止访问处罚。
第十款 对于可能存在的上述规定无法约束的不良影响,相关版主可根据情节恶劣程度自行处理,但必须填写详细理由与原因,禁言或禁止访问等重要操作需通知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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