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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岩,藏语为“地势险恶”之意。位于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白玉县南部,拥有金沙江上游最大的一片原始森林。江对面是西藏,江这边是四川。金沙江在这一段是川、藏间的天然河界。湍急的江水和横断山脉的崇山峻岭让这一带成了一方秘境。从白玉县出发往山岩,整段长56公里的公路上要翻过海拔5000多米的大龙雪山,穿越原始森林、灌木丛、草原、石山和雪峰,还要跨过好几个气温带和51个回头急弯…… 清代史志载:山岩“恃其地险人悍,弹丸之地,梗化二百余载,朝廷用兵屡矣”。史官们对这一地区的评价是:“化外野番,不服王化”。山岩有着种种传说:有人说山岩民风强悍,民居都是碉堡,密布了望孔和枪眼,长期以来均属“戈巴”组织维系。“戈巴”一般由大的上百户,小的仅7、8户所组成,既有氏族的特征,又有部落职能,基本上是个父系社会。又有人说,“戈巴”以偷盗、抢掠为主要收入来源,谁抢得最多谁最受尊敬。 传说待考,但可以肯定的事实是,长久以来山岩是个“独立王国”,既不受中央王朝管治,地方政府也一直未能将其征服。 1949年以后,山岩才真正安定下来,但仍是白玉县最贫困的地区之一。 山岩最为神秘的是它的“戈巴”组织。 戈巴,或译“帕错”,意为“父群一伙”或“父系集团”,是当地及外人对其组织的藏语简称。其主要特点为:
1、成员只以男性计算。凡男子呱呱堕地之日起就是戈巴成员,称为“错巴”。
2、女性称“纳加”,意为“手上的东西”,乃男子的附属品,不算戈巴成员。
3、戈巴内无固定领袖和办事人,一切事宜由戈巴会议裁决。戈巴有大小,但一律平等,各自为政。
4、戈巴有为其成员雪耻和复仇的义务,凡男性错巴,从小受到“一个戈巴一只手”等维护本集团利益的教育,十分团结
5、在分配偷抢所得或猎获物时,一般实行平均分配的原则。
6、内部纠纷由戈巴会议解决,全体成员都有爱护、培养子女、赡养老人的义务。
7、盛行一妻多夫制。为了保证财力、人力的集中和维护本戈巴势力,一般几兄弟合娶一妻,相当普遍。 山岩人是纯正的原始康巴藏民族,是康区民族发展史的活化石,它的残存,是研究康巴民族人类发展史的珍贵活文物。
山岩乡: 斯朗曲批 老师187 8364 7495 刘俊鹏 副乡长:152 8158 9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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