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在2004年5月1日施行之日,同时,1960年2月11日国务院批准、交通部发布的《机动车管理办法》、1988年3月9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91年9月22日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废止。 2:《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法律体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交通事故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地方政府规章将共同构成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完整体系。 3: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 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5: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