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雨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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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时间---一段优雅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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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15 23:0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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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16 09:36 | 只看该作者
接21楼    读书时间   2009年  7月16日    早9:29分       晴

狼来了


物里,东翻西拣起来。拣到一只大弹珠,里面有彩色的那种,外面已经磨成毛边的了,也得一付假牙,心中十二分的欢喜。然后,铺平了席子,四边用石头镇住,平躺在它的上面,没有穿袜子。
  那是回台的第九天内第二次去海边,回来时,没有走松江路,心里焕然一新,觉得天地仍是那么辽阔,天好高呀,它不是一个大碗盖,它是无边无涯的苍穹,我的心,也是一样。
  一定要去海边,常常去,无人的海边,那种只有海防部队守着寂寂的地方。阿兵哥棕黑色的笑脸,是黑人牙膏最好的活动广告——他们是阳光。
  于是,又去了,去了第三次海边,相隔一天而已,十一天内的第三次,同样的长路,没有游人的地方。
  这片绝美的台北近郊,再也不写出地名来,越少人知道越好,不要叫塑胶袋汽水瓶和大呼小叫的人群污染了。让它做它自己吧!
  有的时候,也曾想,如果《红楼梦》里的那一群人去了海边,就又不对了,他们是该当在大观园里的。那么自己又怎么能同时酷爱大观园又酷爱大海呢?林黛玉说过一句话:“我是为我的心。”我也是为我的心。
  台北的日子仍是挤着过,很挤,即使不去西门町,它也一样挤,挤不过去了,有一片随时可去的地方,三小时来回就可以漫游的仙境,就在那条不是高速公路通得过的地方。它不会变,除了山区里晒着的衣服变来变去之外,它在时空之外,一个安详的桃花源,而且可以出出进进的,不会再寻无踪。
  去海的事情,成了自己的习惯。
  很不忍看到一天到晚生活在四面公寓墙里的家人和手足,尤其是下一代的孩子,星期假日,他们懂得的、能做的,是去挤挤嚷嚷的餐馆,全家人吃一顿,然后对自己说:这一个假日,总算有了交代,对自己,也对孩子。
  其实,天伦之乐,有时是累人的,因为不大乐,是喧哗、汤汤水水的菜和一大群人,不能说知心的话,不能松驰,只因我的家人是都市中的居民,寸金寸土大都会里的家族,我们忘了四面墙外面的天空,当然,也因为,吃成了习惯。然而举筷时,我仍然相信父母起码是欣慰的;儿孙满堂,没有一个远离身边,而且小孩子越生越多,何况又有那么多菜啊!父母的要求不多,对他们,这就是生命的珍宝了,他们一生辛劳,要的真是不多。每在这种聚会时,总有些发愣,觉得父母牺牲得已经没有了其他的能力。
  一直觉得,三次去海边不带家人同行是不好的行为。说了,弟弟说那么全家都去,三辆车,十七八个男女老幼,大家忙着安排时间。我怕母亲,她第一个想的,必然是这一下,她要带多少饮料、食物加上每一个孙儿孙女的帽子、花伞、防风的衣服、奶瓶、尿布……她会很紧张的担起大批食物和一切的顾虑,郊游对她就是这种照顾家人的代名词。这只是去数小时的海边呀!
  母亲的可爱和固执也在这里,将那无边无涯如海一般的母爱,总是实际的用在食物上叫我们“吃下去”。我们家的天伦之乐,已很明白了,不肯安静的,很闹,而一片大好江山,便无人静观自得了。我们一家,除了那个二女儿之外,好似离群索居,总是有些不安全而孤单,非得呼朋引伴不可。每当我几天不回家而确实十分自在时,母亲的心,总以为她主观的幸福判断,为我疼痛,其实,这是不必要的,跟电视机共存而不能交谈的家庭团聚,其实在我,才叫十分孤单而寂寞。
  试了一次,只带弟弟全家四口去海边,车上人满了,心里也快活,可是同样的,跟山水的亲近,怎么便消失了,那条寂美的路,也不再是同样的平和、简单又清朗。阳光很好,初生的婴儿怕风,车窗紧闭,只有冷气吹着不自然的风,而我,正跟亲爱的手足在做一次郊游。
  不喜欢一大群人去海边,回来的车程上,这种排斥的心情,又使自己十分歉然和自责。
  在海边,连家人都要舍弃,难道对海的爱胜于手足之情吗?原因是,大家一直在车内讲话,又不能强迫他人——不许开口,面向窗外。那才叫奇怪了。
  有的时候,我又想,别人已经安然满足的生活,何苦以自己主观的看法去改变他们呢,这便跟母亲强迫人吃饭又有什么不同?虽然出发点都是好的。
  昨天,又去了同样的地方,这一回,海边大雨如倾。
  对我来说,也无风雨也无晴并不十分困难,可是有风有雨的心境,却是更会自然些。
  常常跟自己说,一定要去海边,那怕是去一会儿也好。这十分奢侈,就如看红楼梦一样的奢侈。孤独是必要的,它也奢侈,在现今的社会形态里。
  晚上和朋友吃饭,他们抱怨老是找不到我,我说,大半是去了海边吧!
  “你带我们出——”
  “不——要。”
  “为什么?”
  “不为什么,天下的事,哪有凡事都为什么的?”
  话说出来举桌哗然。为了所谓的不够朋友,喝下了一大杯酒,照了照杯子,笑笑。
  去海边,会一直去下去,这终于是一个人的事情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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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16 11:54 | 只看该作者
2009年  7月16日    午11:30分    晴

读书时间---三毛  散文集

荒山之夜
       我们一共是四个人——拉蒙、巧诺、奥克塔维沃,还有我。
  黄昏的时候我们将车子放在另一个山顶的松林里,便这样一步一步的走过了两个山谷,再翻一个草原就是今夜将休息的洞穴了。
  巧诺和奥克塔维沃走得非常快,一片晴朗无云的天空那样广阔的托着他们的身影,猎狗戈利菲的黑白花斑在低低的芒草里时隐时现。
  山的棱线很清楚的分割着天空,我们已在群山的顶峰。
  极目望去,是灰绿色的仙人掌,是遍地米黄的茅草,是秃兀的黑石和粗犷没有一棵树木的荒山,偶尔有一只黑鹰掠过寂寞的长空,这正是我所喜欢的一种风景。
  太阳没有完全下山,月亮却早已白白的升了上来,近晚的微风吹动了衰衰的荒原,四周的空气里有一份夏日特有的泥土及枯草蒸发的气味。在这儿,山的庄严,草原的优美,大地的宁静是那么和谐的呈现在眼前。
  再没有上坡路了,我坐在地上将绑在鞋上以防滑脚的麻绳解开来,远望着一座座在我底下的群山和来时的路,真有些惊异自己是如何过来P的。
  拉蒙由身后的谷里冒了出来,我擦擦汗对他笑笑,顺手将自己掮着的猎枪交给了他。
  这一个小时山路里,我们四人几乎没有交谈过。这种看似结伴同行,而又彼此并不相连的关系使我非常怡然自由,不说话更是能使我专心享受这四周神奇的寂静。于是我便一直沉默着,甚而我们各走各的,只是看得见彼此的身影便是好了。
  “还能走吗?马上到了。”拉蒙问。
  我笑笑,站起来重新整了一下自己的背包,粗绳子好似陷进两肩肉里似的割着,而我是不想抱怨什么的。“不久就到了。”拉蒙越过我又大步走去。
  齐膝的枯草在我脚下一批一批的分合着,举头望去,巧诺和奥克塔维沃已成了两个小黑点,背后的太阳已经不再灼热,天空仍旧白花花的没有一丝夕阳。
  这是我回到加纳利群岛以后第一次上大山来走路,这使我的灵魂喜悦得要冲了出来,接近大自然对我这样的人仍是迫切的需要,呼吸着旷野的生命,踏在厚实的泥土中总使我产生这么欢悦有如回归的感动。跟着这三个乡下朋友在一起使我无拘无束,单纯得有若天地最初的一块石头。
  事实上那天早晨我并不知道自己会来山里的。我是去镇上赶星期六必有的市集,在挤得水泄不通的蔬菜摊子旁碰到了另一个村落中住着的木匠拉蒙,他也正好上镇来买木材。“这里不能讲话,我们去那边喝咖啡?”我指指街角的小店,在人堆里对拉蒙喊着。
  “就是在找你呢!电话没人接。”拉蒙笑嘻嘻的跑了过来。
  拉蒙是我们的旧识,四年前他给我们做过两扇美丽的木窗,以后便成了常有来往的朋友。
  这次回来之后,为着我开始做木工,常常跑到拉蒙乡下的家里去用他的工具,杏仁收成的上星期亦是去田里帮忙了一整天的。
  拉蒙是一个矮矮胖胖性子和平的人,他的头发正如木匠刨花一般的卷曲,连颜色都像松木。两眼是近乎绿色的一种灰,鼻子非常优美,口角总是含着一丝单纯的微笑,小小的身材衬着一个大头,给人一种不倒翁的感觉。他从不说一句粗话,他甚而根本不太讲话,在他的身上可以感觉到浓浓的泥土味,而我的眼光里,土气倒也是一份健康的气质。
  在镇外十几里路的一个山谷里,拉蒙有一片父母传下来的田产,溪边又有几十棵杏树,山洞里养了山羊。他的砖房就在田里,上面是住家,下面是工作房,一套好手艺使得这个孤伶伶的青年过得丰衣足食,说他孤伶亦是不算全对,因为他没有离乡过一步,村内任何人与他都有些亲戚关系。“不是昨天才见过你吗?”我奇怪的问。
  “晚上做什么,星期六呢?”他问。
  “进城去英国俱乐部吃饭,怎么?”
  “我们预备黄昏去山上住,明天清早起来打野兔,想你一起去的。”
  “还有谁?”
  “巧诺、奥克塔维沃,都是自己人。”
  这当然是很熟的人,拉蒙的两个学徒一个刚刚服完兵役回来,一个便是要去了。跟巧诺和奥克塔维沃我是合得来的,再说除了在工作房里一同做工之外,也是常常去田野里一同练枪的。
  拉蒙是岛上飞靶二十九度冠军,看上去不显眼,其实跟他学的东西到也不会少的。
  “问题是我晚上那批朋友——”我有些犹豫。
  我还有一些完全不相同的朋友,是住在城里的律师、工程师、银行做事的,还有一些在加纳利群岛长住的外国人。都是真诚的旧友,可是他们的活动和生活好似总不太合乎我的性向。
  我仍在沉吟,拉蒙也不特别游说我,只是去柜上叫咖啡了。
  “你们怎么去?”我问。
  “开我的车直到山顶,弯进产业道路,然后下来走,山顶有个朋友的洞穴,可以睡人。”
  “都骑车去好吗?”我问。因为我们四个人都有摩托车。“开车安稳些,再说以后总是要走路的。”
  “好,我跟人家去赖赖看,那种穿漂亮衣服吃晚饭的事情越来越没道理了。”我说。
  “你去?”拉蒙的脸上掠过一阵欣喜。
  “下午六点钟在圣璜大教堂里找我,吃的东西我来带。要你几发子弹,我那儿只有四发了。”
  回到家里我跟女友伊芙打电话,在那一端可以听出她显然的不愉快:“倒也不是为了你临时失约,问题是拿我们这些人的友情去换一个乡下木匠总是说不过去的。”“不是换一个,还有他的两个学徒和一只花斑狗,很公平的。”我笑着说。
  “跟那些低下的人在一起有什么好谈的嘛。”伊芙说。“又不是去谈话的,清谈是跟你们城里人的事。”我又好笑的说。
  伊芙的优越感阻止了她再进一步的见识,这是很可惜的事情。
  “随你吧!反正你是自由的。”最后她说。
  放下了电话我有些不开心,因为伊芙叫我的朋友是低下人,过一会我也不再去想这件事情了。生命短促,没有时间可以再浪费,一切随心自由才是应该努力去追求的,别人如何想我便是那么的无足轻重了。
  事实上我所需要带去山上的东西只有那么一点点;一瓶水,一把摺刀,一段麻绳和一条旧毯子,为了那三个人的食物我又加添了四条长硬面包,一串香肠,两斤炸排骨和一小包橄榄,这便是我所携带的全部东西了。
  我甚而不再用背包、睡袋及帐篷。毛毯团成一个小筒,将食物卷在里面,两头扎上绳子,这样便可以背在背上了。
  要出门的时候我细细的锁好门窗,明知自己是不回来过夜,卧室的小台灯仍是给它亮着。
  虽然家中只有一个人住着,可是离开小屋仍使我一时里非常的悲伤。
  这是我第一次晚上不回家,我的心里有些不惯和惊惶,好似做了什么不讨人欢喜的事情一般的不安宁。
  在镇上的大教堂里我静悄悄的坐了一会儿,然后拉蒙和奥克塔维沃便来会我了。
  我的车弯去接乡下的巧诺,他的母亲又给了一大包刚刚出锅的咸马铃薯。
  “打枪要当心呀!不要面对面的乱放!”老妈妈又不放心的叮咛着。
  “我们会很小心的,如果你喜欢,一枪不放也是答应的。”我在车内喊着。
  于是我们穿过田野,穿过午后空寂的市镇向群山狂奔而去。
  车子经过“狩猎人教堂”时停了一会儿,在它附近的一间杂货店里买了最便宜的甜饼。过了那个山区的教堂便再也没有人烟也没有房舍了。
  其实我们根本已是离群索居的一批人了。
  我在海边,拉蒙在田上,巧诺和奥克塔维沃的父母也是庄稼人。可是进入雄壮无人的大山仍然使我们快活得不知如何是好。
  难怪拉蒙是每星期天必然上山过一整天的。这又岂止是来猎野兔呢!必然是受到了大自然神秘的召唤,只是他没有念过什么书,对于内心所感应到的奥秘欠缺语言的能力将它表达出来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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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16 12:27 | 只看该作者
我真愿意慢慢化作一个实实在在的乡下人,化作泥土,化作大地,因为生命的层层面貌只有这个最最贴近我心。“ECHO,山洞到啦!”
  草原的尽头,我的同伴们在向我挥手高喊起来。
  我大步向他们走过去,走到那个黑漆漆的洞口,将背着的东西往地上一摔便迳自跑了进去。
  那是一个入口很窄而里面居然分成三间的洞穴。洞顶是一人半高的岩石,地下是松软的泥土。已经点上了蜡烛。在这三间圆形的洞穴里,早有人给它架了厨房和水槽。一条铁丝横过两壁,上面挂着几条霉味的破毯子,墙角一口袋马铃薯和几瓶已经发黄的水,泥土上丢满了碎纸、弹壳和汽水瓶。
  “太脏了!空气不好,没有女人的手来整理过吧?”
  说着我马上蹲在地上捡起垃圾来。这是我的坏习惯,见不得不清洁的地方,即使住一个晚上亦是要打扫的。“如果这个洞的岩石全部粉刷成纯白色,烛台固定的做它九十九个,泥巴地糊水泥,满房间铺上木匠店里刨花做的巨大垫子,上面盖上彩色的大床毯,门口吊一盏风灯,加一个雕花木门,你们看看会有多么舒服。”我停下工作对那三个人说着。
  这是女人的言语,却将我们带进一份童话似的憧憬里去。“买下来好罗!主人要卖呢!”拉蒙突然说。
  “多少钱?”我急切的问。
  “他说要一万块。”巧诺赶紧说。
  “我们还等什么?”我慢慢的说,心里止不住的有些昏眩起来,一万块不过是拉蒙半扇木窗的要价,一百五十美金而已,可是我们会有一个白色的大山洞——“我是不要合买的哦!”我赶快不放心的加了一句。旁边的人都笑了。“以后,只要下面开始选举了,那些扩音机叫来叫去互骂个不停的时候,你们就上山来躲,点它一洞的蜡烛做神仙。如果你们帮忙抬水泥上来,我在同意给分给一人一把钥匙的,好不好呢?”
  “就这么给你抢去了?”拉蒙好笑的说。
  “我是真的,请你下星期去问清楚好吗?”我认真的叮咛了一声。
  “你真要?”奥克塔维沃有些吃惊的问。
  “我真想要,这里没有人找得到我。”
  也不懂为什么我的心为什么只是寻求安静,对于宁静的渴求已到了不能解释的地步,难道山下海边的日子静得还不够刻骨吗?
  我跑出洞口去站着,太阳已经完全下山了,一轮明月在对面的山脊上高悬着,大地在这月圆之夜化作一片白茫茫的雪景,哪像是在八月盛夏的夜晚呢。
  这儿的风景是肃杀的,每一块石头都有它自己苍凉的故事。奇怪的是它们并不挣扎亦不呐喊,它们只是在天地之间沉默着。
  那样美的洞儿其实是我的幻想,眼前,没有整理的它仍是不能吸引人的。
  “你们不饿吗?出来吃东西吧!”我向洞内喊着。
  不远处巧诺和奥克塔维沃从洞里抬出来了一个好大的纸匣,外面包着塑胶布,他们一层一层的解开来,才发觉里面居然是一个用干电池的电视机。
  我看得笑了起来,这真是一桩奇妙的事。
  天还不算全暗,我拔空了一个圆圈的草地,跑去远处拾了一些干柴,蹲在地上起了一堆烤香肠用的野火,又去洞里把毯子拉出来做好四个躺铺,中型的石块放在毯子下面做枕头。
  那边两个大孩子趴在地上认真的调电视机,广告歌已唱了出来,而画面一直对不好。
  “ECHO,你小时候是在乡下长大的?”拉蒙问。“乡下长大的就好罗!可惜不是。”我将包东西的纸卷成一个长筒趴下来吹火。
  “老板,叫他们把电视搬到这边来,我们来吃电视餐。”我喊着一般人称呼拉蒙的字眼愉快的说。
  火边放满了各人带来的晚餐,它们不是什么豪华精致的东西,可是在这么乡野的食物下,我的灵魂也得到了饱足,一直在狂啃拉蒙带来的玉米穗,倒是将自已的排骨都分给别人了。
  影片里在演旧金山警匪大战,里面当然几个美女穿插。我们半躺着吃东西、看电视,彼此并没有必须交谈的事情,这种关系淡得有若空气一般自由,在这儿,友谊这个字都是做作而多余的,因为没有人会想这一套。
  月光清明如水,星星很淡很疏。
  夜有它特别的气息,寂静有它自己的声音,群山变成了一只只巨兽的影子,蠢蠢欲动的埋伏在我们四周。
  这些强烈隐藏着的山夜的魅力并不因为电视机文明的侵入而消失,它们交杂混合成了另外一个奇幻的世界。
  巧诺深黑的直短头发和刷子一般的小胡子使他在月光、火光及电视荧光的交错里显得有些怪异,他的眼白多于瞳仁,那么专心看电视的样子使我觉得他是一只有着发亮毛皮的野狼,一只有若我给他取的外号——“银眼睛”一般闪着凶光露着白齿的狼。
  奥克塔维沃的气质又是完全不同的了,他是修长而优美的少年,棕色的软发在月光下贴服的披在一只眼睛上,苍白的长手指托着他还没有服兵役的童稚的脸。
  在工作室里,他不止帮我做木框,也喜欢看我带去的一张一张黑白素描,他可以看很久,看得忘了他的工作。
  我盯着他看,心里在想,如果培植这个孩子成为一个读书人,加上他生活的环境,是不是有一天能够造就出加纳利群岛一个伟大的田园诗人呢?
  而我为什么仍然将书本的教育看得那么重要,难道做一个乡村的木匠便不及一个诗人吗?
  我又想到自已我不清楚我是谁,为什么在这千山万水的异乡,在这夏日的草原上跟三个加纳利群岛的乡下人一起看电视。我的来处跟这些又有什么关系呢!
  拉蒙在远处擦枪,我们的四把枪一字排开,枪筒发出阴森的寒光来。他做事的样子十分专注而仔细,微胖的身材使人误觉这是迟钝,其实打飞靶的人是不可能反应缓慢的,他只是沉静土气得好似一块木头。
  “拉蒙!”我轻喊着。
  “嗯!”
  “干什么要打野兔,你?”
  “有很多呢!”
  “干什么杀害生命?”
  拉蒙笑笑,也讲不出理由来。
  “明天早晨我们只打罐子好不好?”
  “不好。”
  “我觉得打猎很残忍。”
  “想那么多做什么。”
  我怔怔的看着拉蒙慢吞吞的样子说不出话来。我们之间最大的不同就是在他这句话里,还是不要再谈下去的好。
  电视片演完了,巧诺满意的叹了口气,都二十多岁的人了,电视里的故事还是把他唬得怪厉害的。
  我收拾了残食去喂戈利菲,其实它已经跟我们一块儿吃过些了。
  我们拿出自己的毛毯来盖在身上,枕着石头便躺下了。“谁去洞里睡?”巧诺说。
  没有人回答。
  “ECHO去不去?”又问。
  “我是露天的,这里比较干净。”我说。
  “既然谁都不去洞里,买下它又做什么用呢。”“冬天上来再睡好了,先要做些小工程才住得进去呢!”我说。
  “冬天禁猎呢!”拉蒙说。
  “又不是上来杀兔子的!”我说。
  这时我们都包上了毛毯,巧诺不知什么地方又摸出来了一个收音机,反正他是不肯谛听大自然声音的毛孩子。“明天几点起来?”我问。
  “五点半左右。”拉蒙说。
  我叹了口气,将自己的毯子窝窝紧,然后闭上了眼睛。
  收音机放得很小声,细微得随风飘散的音乐在草原上回荡着。
  “ECHO”奥克塔维沃悄悄的喊我。
  “什么?”
  “你念过书?”
  “一点点,为什么?”
  “书里有什么?”
  “有信息,我的孩子,各色各样的信息。”
  称呼别人——“我的孩子”是加纳利群岛的一句惯用语,街上不认识的人问路也是这么叫来叫去的。
  “做木匠是低贱的工作吗?”又是奥克塔维沃在问,他的声音疲倦又忧伤。
  “不是,不是低贱的。”
  “为什么读书人不大看得起我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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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们没有把书念好呢!脑筋念笨了。”
  “你想,有一天,一个好女孩子,正在念高中的,会嫁给一个木匠吗?”
  “为什么不会有呢!”我说。
  我猜奥克塔维沃必是爱上了一个念书的女孩子,不然他这些问题哪里来的。
  奥克塔维沃的眼睛望着黑暗,望着遥远遥远的地方。这个孩子与巧诺,与他的师父拉蒙又是那么的不相同,他要受苦的,因为他的灵魂里多了一些什么东西。
  “喂!塔维沃!”我轻轻的喊。
  “嗯!”
  “你知道耶稣基督在尘世的父亲是约瑟?”
  “知道。”
  “他做什么的?”
  “木匠。”
  “听我说,两件事情,玛利亚并没有念过高中。一个木匠也可以娶圣女,明白了吗?”我温柔的说。
  奥克塔维沃不再说什么,只是翻了一个身睡去。我几几乎想对他说:“你可以一方面学木工,一方面借书看。”我不敢说这句话,因为这个建议可能造成这孩子一生的矛盾,也可能使世上又多一个更受苦的灵魂,又是何必由我来挑起这点火花呢!
  这是奥克塔维沃与我的低语,可是我知道拉蒙和巧诺亦是没有睡着的。
  火焰烧得非常微弱了,火光的四周显得更是黑暗,我们躺着的地方几乎看不到什么,可是远处月光下的山脊和草原却是苍白的。
  天空高临在我们的头上,没有一丝云层,浩渺的清空呈现着神秘无边的伟大气象。
  四周寂无人声,灌木丛里有啾啾的虫鸣。
  我们静默了,没有再说一句话。
  电台的夜间节目仍在放歌曲,音乐在微风里一阵一阵飘散。
  我仍然没有睡意,卷在毯子里看火光如何静兀的跳跃,在做熄灭前最华丽的燃烧。
  对于自己的夜不归家仍然使我有些惊异,将一己的安全放在这三个不同性别的朋友手里却没有使我不安,我是看稳看准他们才一同来的,这一点没有弄错。
  “拉蒙!”我轻轻的试着喊了一声。
  “嗯!”睡意很浓的声音了。
  “月亮太大了,睡不着。”
  “睡吧!”
  “明天可不可以晚一点起来?”
  他没有回答我。
  收音机在报时间,已是子夜了。有高昂悲哀的歌声在草上飘过来:
  “我也不梳头呀!我也不洗脸呀!直到我的爱人呀!从战场回来呀!
  ……
  ……”
  我翻了一个身,接着又是佛兰明哥的哭调在回荡:“啊……当我知道你心里只有另外一个人的名字,我便流泪成河……。”
  我掀开毯子跑到巧诺那儿去关收音机,却发觉他把那个小电晶体的东西抱在胸口已经睡着了。
  我拉了两张毯子,摸了拉蒙身畔的打火机进入黑黑的洞穴里去。
  泥地比外面的草原湿气重多了,蜡烛将我的影子在墙上反映得好大,我躺着,伸出双手对着烛光,自己的手影在墙上变成了一只嘴巴一开一合的狼。
  我吹熄了火,平平的躺在泥土上,湿气毫不等待的开始往我的身体里侵透上去,这么一动不动的忍耐睡眠还是不来。
  过一会儿我打了第一个喷嚏,又过了一会儿我开始胸口不舒服,然后那个可恶的胃痛一步一步重重的走了出来。
  我又起身点了火,岩洞显得很低,整座山好似要压到我的身上来,顺着胃的阵痛,岩顶也是一起一伏的在扭曲。已经三点多了,这使我非常焦急。
  我悄悄的跑出洞外,在月光下用打火机开始找草药,那种满地都有的草药,希望能缓冲一下这没法解决的痛。“找什么?掉了什么?掉了什么东西吗?”拉蒙迷迷糊糊的坐起身来。
  “露易莎草。”我轻轻的说。
  “找到也不能吃的,那个东西要晒干再泡。”
  “是晒枯了,来时看见的,到处都有呢。”
  “怎么了?”
  “胃痛,很痛。”
  “多盖一床毯子试试看。”
  “不行的,要嚼这种叶子,有效的。”
  拉蒙丢开毯子大步走了过来,我连忙做手势叫他不要吵醒了另外两个睡着的人。
  “有没有软纸?”我问拉蒙。
  拉蒙摸了半天,交给我一条洁白的大手帕,我真是出乎意
外。
  “我要用它擤鼻涕!”我轻轻的说。
  “随便你啦!”
  拉蒙睡意很浓的站着,他们都是清晨六点就起床的人,这会儿必是太困了。
  “你去睡,对不起。”我说。
  这时我突然对自己羸弱的身体非常生气,草也不去找了,跑到洞内拖出自己的毯子又在外面地上躺下了。“不舒服就喊我们。”拉蒙轻手轻脚的走了。
  虽然不是愿意的,可是这样加重别人的心理负担使我非常不安。
  我再凑近表去看,的确已经三点多钟了,可是我的胃和胸口不给人睡眠,这样熬下去到了清早可能仍是不会合眼的。
  想到第二天漫山遍野的追逐兔子,想到次日八月的艳阳和平原,想到我一夜不睡后强撑着的体力,想到那把重沉沉的猎枪和背包,又想到我终于成了另外三个自由人的重担……
  这些杂乱的想法使我非常不快活,我发觉我并不是个好同伴,明天拖着憔悴的脸孔跟在这些人后面追杀兔子也不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了。
  那么走了吧!决定回家去!山路一小时,开车下山一小时半,清晨五点多我已在家了。
  我是自由的,此刻父母不在身边,没有丈夫,没有子女,甚而没有一条狗。在这种情形下为什么犹豫呢!这样的想着又使我的心不知怎么的浸满了悲伤。
  家有里什么药都有,去了就得救了,家又不是很远,就在山脚下的海边嘛!
  我坐起来想了一下,毯子可以留下来放在洞穴里,水不必再背了,食物吃完了,猎枪要拿的,不然明天总得有人多替我背一把,这不好。
  我要做的只是留一张条子,拿着自己的那一串钥匙,背上枪,就可以走了。
  我远望着那一片白茫茫的草原,望过草原下的山谷,再翻两座没有什么树林的荒山便是停车处了。产业道路是泥巴的,只有那一条,亦是迷不了路。
  我怕吗?我不怕,这样安静的白夜没有鬼魅。我是悄悄的走了的好。没有健康的身体连灵魂都不能安息呢!
  我忍着痛不弄出一点声音,包香肠的粗纸还在塑胶袋里面,我翻了出来,拉出钥匙圈上的一支小原子笔,慢慢的写着:
  “走了,因为胃痛。
  我的车子开下去,不要担心。下星期再见!谢谢一切。”我将字条用一块石头压着,放在巧诺伸手可及的地方。又将明早要吃的甜饼口袋靠着石块,这样他们一定看见了。
  如果他们早晨起来看不见我,没发觉字条,焦急得忘了吃甜饼便四野去找人又怎么办?我不禁有些担心了,这一挂心胃更是扭痛起来。
  于是我又写了两张字条:“你们别找我,找字条好了,在甜饼旁的石头下。”
  我将这另外两张字条很轻很细微的给它们插进了巧诺的领口,还有拉蒙的球鞋缝里。
  再看不到便是三个傻瓜了。
  于是我悄悄的摸到了那管枪,又摸了几发子弹,几乎弯着身子,弓着膝盖,在淡淡的星空下丢弃了沉睡在梦中的同伴。
  “嘘!你。”拉蒙竟然追了上来,脸色很紧张。“我胃痛,要走了。”我也被他吓了一跳。
  “要走怎么不喊人送。”他提高了声音。
  “我是好意,自己有脚。”
  “你这是乱来,ECHO,你吓得死人!”
  “随便你讲,反正我一个人走。”
  “我送你!”拉蒙伸手来接我的枪。
  “要你送不是早就喊了,真的,我不是什么小姐,请你去睡。”
  拉蒙不敢勉强我,在我的面前有时他亦是无可奈何。“一来一回要五小时,就算你送到停车的那个山脚回来也要两小时,这又为了什么?”
  “你忘了你是一个女人。”
  “你忘了我有枪。”
  “送你到停车的地方。”拉蒙终于说。
  我叹了口气,很遗憾自己给人添的麻烦,可是回去的心已定了,再要改也不可能。
  “拉蒙,友谊就是自由,这句话你没听过吗?如果我成了你们的重担,那么便不好做朋友了。”
  “随你怎么讲也不能让你一个人走的。”
  “分析给你听,岛上没有狼,没有毒蛇,山谷并不难走,车子停得不远,月光很亮,我也认识路,如果你陪我去,我的胃会因为你而痛得更厉害,请你不要再纠缠了,我要走了。”“ECHO,你是骄傲的,你一向看上去温和其实是固执而拒人千里的。”
  “讲这些有什么用嘛!我不要跟你讲话,要走了!”我哀叫起来。
  “好!你一个人走,我在这边等,到了车子边放一枪通知,这总可以了吧!半路不要去吃草。”
  我得了他的承诺,便转身大步走开去了。
  不,我并不害怕,那段山路也的确不太难走,好狗戈利菲送了我一程,翻过山谷时滑了一下,然后我便走到了停车的地方,我放了一枪,那边很快的也回了一枪,拉蒙在发神经病,那么一来巧诺和奥克塔维沃必是被吵醒了。
  我甚而对这趟夜行有些失望,毕竟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深夜里穿过群山和幽谷,可是它什么也没有发生,简单平淡得一如那晚并不朦胧的月光。
  在产业道路上我碰到了另外一辆迎面开来的车子,那辆车倒了半天才挤出来一块空路给我开过去。
  交错时我们都从窗口探出上半身来。
  “谢啦!”我喊着。
  “怎么,不打猎了吗?”那边车上一个孤伶健壮的老人,车内三条猎狗。
  “同伴们还在等天亮呢!”我说。
  “再见啦!好个美丽的夜晚啊!”老人大喊着。“是啦!好白的夜呢!”我也喊着。
  这时我的胃又不痛了,便在那个时候,车灯照到了一大丛露易莎草,我下车去用小刀割了一大把,下次再来便不忘记带着晒干的叶子上来了。
  注:过去曾亦写过一篇叫做《荒山之夜》的文字,那已是几年前在沙漠的事了。
  这次的记录也是在一座荒山上,同样是在夜间,因此我便不再用其它的题目,仍然叫它《荒山之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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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时间     2009年7月17日     午12:35分     晴
  读书时间---三毛  散文集

不负我心

       一次看刘墉散文,说到白日工作完毕,人也都睡了,在夜晚的时光里,他喜欢一个人写写毛笔字,作几笔画,看本好书等等。其中最欣赏的,就是刘墉将这些自得其乐的时刻称为“以求不负我心”。
  这句话说得那么贴切,多年来,自己找的也就是这几个字,苦于说不中肯,刘墉一语道出,真是不亦快哉。
  自得其乐这回事相信每一个人多少都能体会,独处的时光如果安排得自在,境界想来十分高妙。
  无论我住在哪里,总有邻居来说,说睡眠安然,因为我的孤灯一向点到清晨,可以说比“守望相助”站岗亭里的看更人还要值得信赖。
  我喜欢过夜生活,每当黄昏来临,看见华灯初上、夜幕开始低垂,心中也充满了不厌的欣喜和期待。过夜生活的人,是不被了解的一群,有人专将夜和罪恶的事情连结在一起关想。早起的人说出来理直气壮而且觉得自己健康优秀;晏起的,除了报馆工作的少数外,一般都被视为生活糜烂等等。起初,背负着这种自卑罪恶的感觉活了许多年,
父亲不上班的日子,起晚了必然面有愧色,觉得对他不孝。知道我的朋友,在早晨十时以前是不打电话来的,万一生人来找,母亲不好说天亮才睡,总说已经出门去了。对于我的作息,母亲的观念中也认为晚起是懒散的行为,我猜。
  明白了自己之后,勤不勤劳这两个字已没有了负担,只要不拖累旁人供给衣食,生活如何安排经营都与他人无关,只求无负便是。
  说起不负,当然想到红楼梦。黛玉之不讨贾府众人喜欢,无非是她坚持为了自己的心而活。不肯做人周全——倒不一定是不会。宝钗从来不提心字,廉洁寡欲,只恐人前人后失了照应——这颗心才叫真苦。人都说黛玉命薄,我却不如此看法,起码对于自己,她是不负的。
  说到不睡的人,大半用“熬夜”两字来形容。那个熬字里面四把心火,小火炉炼丹似的,不到五更丹不成。这个字,能用在被聚光灯下照着疲劳审问的嫌犯身上,也可以是那些挑灯苦读为升学的一群群乖孩子。在被迫情况下想睡而不能的人,是受慢火煎熬的,煎熬两字用得吓,中国字有时的确骇得死人。
  喜欢叫自己黑暗的生活为“消夜”,消字属水部,意思中包含着散的本质,散是个好字,其中自带舒展,毫无火气可言,与熬比较起来,绝对不同。
  我的消夜由来已久,小时看诗人李白吟唱生涯多半在夜色中度过,最后水中捉月而去,也当然发生在晚上,便觉得他是个懂得生活的夜人。
  夜睡的人,大半白日艰辛,也有嫌疑是现实生活中的逃避者,白天再不好过,到了全世界都入睡的时光,独醒的人毕竟感觉比较安全。起玛我个人是如此的。
  说到现实的问题,一般亲朋好友总拿针对现实生计的条件来给这事下定义,说:“不要不顾现实呀!生活是现实的,很残酷的,你不现实,饿了饭谁来给吃……”我一直在等,等有一天,有一个人会跟我说,说日常生活固然是一种必经的磨练,可是如果老想着经营衣食,而忘记了心灵的滋润,那也是不圆满的
人生,这“心”和“形”本来可以兼美共存的。一般胆小的人,以为照着内心的向往去行事,就会饿饭,随心而行便是不落实也会没有成就,这是假明白真胆小。
  在白天,我也是做事的人,当做的事,当负的责任自然处理掉,而且尽力做得周全。责任是美丽,它使人的生活更有意义,同时也使人产生自尊自
的推动力。责任的背后往往接承传流着千万因果,这份衍生,层层叠叠,繁华艳丽,如同七宝楼台,拆拆建建,其中暗藏多少玄机又是多么奇妙而有趣。想到大千世界中居然藏有微尘如我,是天律运转中人之大幸也。
  佛家强调忘我无我,也或许并未强调,是本身悟错了,因此难以做到。对于自己,常是若即若离,可进可出,白天没有忘我,有时在消夜之旅中,又全然忘了,这都不很强求,对自己不忍深责甚且满意。
  说回来讲晏起的事,晏起大半属于夜间不寐的人才有的现象。有趣的是“晏”这个字,一个单元来看,明明有着“晚”的意思,分开上下来念,就成了“日安”。一日之计在于晨,无计之人不起床,日当然安了,真是了得。
  固然很喜欢责任,可是也不讨厌不负责任,不承担的事情,因为胆子也小,只敢做在与他人及社会两不相涉的情况下,例如说——全世界都睡了的时候。
  习惯夜深人静时泡一杯好茶、点一支淡烟、捧本书、亮盏灯,与书中人物花草秉烛夜游而去。只要不为特定考试,书的种类不很当它太认真。易经老庄三国固然可以,武侠侦探言情又有何不可。报纸杂志最是好看小广告,字典无论中西不单只是发音。生活丛书那个丛字就自由,这本不耐另有一丛任君选择。晚清小说固然繁华似锦,唐人笔记也许另有风味。封神榜的确好看,传记文学难道不及?宗教哲学探它如何运字表达看不见的神理,六法全书有味在于怎么创造条律约束人性。
  史记好看,看司马迁如何着墨项羽,水浒精彩,随鲁智深一同修成正果。就是资治通鉴媚在险诈,才知小王子纯得多么简单。至于说到红楼梦……妖书嗳一部。
  倚马说书,但闻大海潮音奔腾而来,千言亦不能止,真正畅快,可狂笑而死也。
  书在某些境界中又绝不可看。古今中外诗词歌赋描写夜色词句多不胜举,最是“枫桥夜泊”一首常驻我心。此时此景,夜半钟声,如果客船中人突然剪烛看书,在我看书族类中,该当唯一死罪。
  常常怨怪邻人通宵麻将扰人,自己浸淫书本不是同样沉迷?乍看极不相同,其实声色犬马的骨子里难道没有痴迷与三昧?想说的是,痴迷是醉,“醉里颠蹶,醉里却有分别”这句话的确不差,可是醉的表面与那个醉法,在本质上没有太多区别。
  人叫书呆子书呆子听了总觉不是唤我,呆是先天性的食古不化,痴是后天来的甘心领悟,不同。
  常常也听到一些朋友说近况,其中一人说起正在埋头苦读,举座必然肃而起敬。如有人说哎呀熬夜卫生麻将去啦,反应便有些淡然。这叫多管闲事。
  所欣赏的一些人,倒不要他苦读求功名,苦字像人脸,双眉皱着加上鼻子嘴巴。苦读表情不美。欣赏看见各人享受生命中隐藏的乐趣,兴趣深的人,活来必然精采,不会感叹人生空虚乏味无聊,自得其乐,乐在其中,只要不将个人之乐建立在他人的苦痛上,这个社会必然又和又乐。
  很敬有目的的读书人,敬而远之。存心做学问之人,老以为不存心而也读书之类必然浪掷光阴。有目的的读书人最怕别人将他们看不清楚当成同类,往往强调看的是正派严肃有为之书,能够得救上天堂的只有他们。焉知只将念书视为人生至乐的另一批便完全没有收获?
  一夜拥被沉迷侦探小说,耳边忽闻叹息又轻笑,笑说:“我惭携宝剑,只为看山来。”这句话本是曾国藩一位王姓幕僚自认怀才不受重用而发出的感叹,偏偏就在此时蹦出来唬人。想到这句话,停看书,过了几秒钟便给答了一句:“不携长剑短剑,只看山妩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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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时间---三毛  散文集

不负我心
      
       心安理得一路追踪,书到一半,凶手便被钉牢,结局果如所料,作者又输一局。大好识字本领,用在闲书上就算全然无用也是不惭得很。
  当然,任何事情都得付代价,包括稍稍过分的自得其乐。再忙再累的日子里,明知睡眠不足是欠着身体的债,欠多了债主自会催讨。可是一日不看书,总觉面目可憎,事实上三日不睡眠,容颜惨淡,半生不睡足,提早长眠,这个道理谁不明白?问问上瘾的君子们,人人说惭愧,认真想戒者稀,宁死不回头者,多也。
  前一阵子身体向灵魂讨债,苦缠不休,病倒下来。医生细问生活饮食起居睡眠,因为诊费高贵,不得不诚实道出前因后果,医生说切吧,欣然同意签字。早苦早好,早好早乐,不一会春去秋来又是一番景色。道别医生自有训话一场,例如烟不可多抽,神不能太伤,心不可妄动,书不能狂看,又将“夜必早寐”这四字反复说了三次,然后等着病家回答。
  当时情景本是杏林春暖图,可是眼前看去的大夫竟成了《水浒传》中那位正与鲁智深摩顶受记的智真长老,长老正说一这不可、二那不能、三更不许、四必要戒……。说了半天就是要人答应才给放行,于是诚恳道谢真言,说:“洒家记得。”医生拥抱告别,却忽略了病家暗藏心机,只说“记得”,没答“能否”。
  人生最大快意在于心甘情愿,是为甘愿。活着连夜间都得睡觉不如去死。书少看或改为中午看才叫做醉生梦死,难道白天生计换成晚上去做?白日夜晚再一次兼美,健康小小让步不是大事。人生百年一瞬,多活少活不过五十百步微差,只要不负此心,一笑可置也。
   红楼梦里贾宝玉整日在女人堆里瞎混,事实上也没做过什么正经事情。看宝玉,吟风弄月自我陶醉,痴痴傻傻不似个读书人样子,偏偏姐姐妹妹都爱他。说起宝哥哥,却有现世女子一样情有独钟,只为了为了他那颗啊最初的心。读不读书,什么要紧?
  话说回来,贵族子弟不知冷暖冻饿,比不得庙里穷愁潦倒瘦书生。不读书没饭吃,你读是不读?
  心之可要,倒又不是什么奢侈,这个东西人人都有,不然流行歌曲里负心的人不会那么受欢迎。自己的心负责看管好,任谁来也负它不去。就如衣帽间里寄存衣物,那个凭号取衣的小牌子总得当心保管,失落了,取不回衣物怨不得别人。世上赞人好,说:“好!是个有心人。”这句话只有中文那么说,不要去做别国人。
  说到正负之心问题,心之快乐平安,便为不负,不负必然放心,放心又回返快乐,真是奇妙。
  最近权威心理学家发表一篇报告,说的是——一个人抱着将日常工作当成娱乐去享受,成效不但更大而且产生精神病态的可能性能够减至最低。这是权威学者说的话,不是我编出来的。想,用中文意思来讲这篇报告不就是——恭敬的玩世吗?又可乐,又有薪水拿,还能睡觉,将不好玩的工作创造出可玩的兴趣加成绩来,是本文第三度兼美也。
  总有一个观念很少得人注意——当年爱迪生因为痴迷发现才有了那么多发明;诗人荷马要不是吟唱游走传不下希腊史诗;仓颉造字拼拼拆拆玩出了伟大中国文明思想工具;居礼先生夫人寻寻觅觅推翻左右电流对称定律确立钴实验;相对论最重要的证据来自水星岁差;民间故事流传在于市井小民茶馀饭后……这些又一些与生计无关的痴迷玩耍,转化为人类文明流传的基因与动力。
只因世人不识痴中滋味,以为荒唐,上段那些痴迷梦想其实根本一一展现。就连只爱看书之人,其中多少而今靠笔乐饭。痴到深处,三宝必现,迷到终极,另有天地。世人不敢深究,惟恐避之不及,庸庸碌碌亦是福寿人生,钟鼎山林,虽说不可强求,小负一场人生,终是稍稍可惜。
  负人固然不可刻意,负己太多便是亏损。一次朋友换笔名,取为“无心”,看他神色凄凉,以无心许自己,如何得着欢颜;劝着改个名吧,只是黯然一笑,聪明人因伤心而弃心算不得大聪明。佛家要人忘我忘我,世人真能做到忘我,还需劳烦佛爷如此舍身相劝?可见我佛慈悲亦存苦心一片,是个有心之佛,并非无心。
  心是人之神明,所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辞海字典中,光是这个心字例引出来一共九十个由心而生的情境。九十只是被赋定的词句,其中可以幻化千万兆个情情境境,如此重要的东西,世人连讲起它来都觉不识时务。赚钱人人感兴趣,赚心没有听说过。
  由于刘墉的一句话,生出那么多心得来,总是闲闲走笔,消夜又一章。
  心之何如,有似万丈迷津,遥亘千里,其中并无舟子可以渡人,除了自渡,他人爱莫能助。此心谈何容易,认真苦寻,反而不得,拉杂写来,无非玩味生之欢悦快意,值此寒雨良宵,是为自乐,以求不负我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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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17 12:58 | 只看该作者
谢谢AK47,读书时间欢迎你!!!!!!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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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17 13: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龟龟好慢 于 2009-7-16 15:40 发表
路过~~~~


谢谢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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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17 13:07 | 只看该作者
[media=http://play.sqkz.com/yy_bfq/fn-txt-fg01/sqkzmp3.swf?mp=ys/fmplist-txt-bj,550]600[/media]

        此专辑有59个曲目,打开视频上的菜单,就会出现4个模块,可以自己选择喜欢的曲目和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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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17 13:27 | 只看该作者
读书时间   2009年  7月17日    正午13:25分       晴

雨季不再来
       这已不知是第几日了,我总在落着雨的早晨醒来,窗外照例是一片灰镑镑的天空,没有黎明时的曙光,没有风,没有鸟叫。后院的小树都很寥寂的静立在雨中,无论从那一个窗口望出去,总有雨水在冲流着。除了雨水之外,听不见其他的声音,在这时分里,一切全是静止的。
  我胡乱的穿着衣服,想到今日的考试,想到心中挂念着的培,心情就又无端的沉落下去,而对这样的季候也无心再去咒诅它了。
  昨晚房中的台灯坏了,就以此为藉口,故意早早睡去,连笔记都不想碰一下,更不要说那一本本原文书了。当时客厅的电视正在上演着西部片,黑暗中,我躺在床上,偶尔会有音乐、对白和枪声传来,觉得有一丝朦胧的快乐。在那时考试就变得极不重要,觉得那是不会有的事,明天也是不会来的。我将永远躺在这黑暗里,而培明日会不会去找我也不是问题了。不过是这个季节在烦恼着我们,明白就会好了,这不过是雨在冲乱着我的心绪罢了。
  每次早晨醒来的时候,我总喜欢仔细的去看看自己,浴室镜子里的我是一个陌生人,那是个奇异的时分。我的心境在刚刚醒来的时候是不设防的,镜中的自己也是不设防的,我喜欢一面将手浸在水里,一面凝望着自己,奇怪的轻声叫着我的名字——今日镜中的不是我,那是个满面渴想着培的女孩。我凝望着自己,追念着培的眼睛——我常常不能抗拒的驻留在那时分里,直到我听见母亲或弟弟在另一间浴室里漱洗的水声,那时我会突然记起自己该进入的日子和秩序,我就会快快的去喝一杯蜂蜜水,然后夹着些凌乱的笔记书本出门。
  今早要出去的时候,我找不到可穿的鞋子,我的鞋因为在雨地中不好好走路的缘故,已经全都湿光了,于是我只好去穿一双咖啡色的凉鞋。这件小事使得我在出门时不及想像的沉落,这凉鞋踏在清晨水湿的街道上的确是愉快的。我坐了三轮车去车站,天空仍灰得分不出时辰来。车帘外的一切被雨弄得静悄悄的,看不出什么显然的朝气,几个小男孩在水沟里放纸船,一个拾拉圾的老人无精打采的站在人行道边,一街的人车在这灰暗的城市中无声的奔流着。我看着这些景象,心中无端的升起一层疲惫来,这是怎么样令人丧气的一个日子啊。
  下车付车钱时我弄掉了笔记,当我俯身在泥泞中去拾起它时,心中就乍然的软弱无力起来。培不会在车站吧,他不会在那儿等我,这已不知是第几日了,我们各自上学放学,都固执的不肯去迁就对方。几日的分离,我已不能清楚的去记忆他的形貌了,我的恋念和往日他给我的重大回忆,只有使得我一再激动的去怀想他,雨中的日子总是湿的,不知是雨还是自己,总在弄湿这个流光。今日的我是如此的撑不住,渴望在等车的时候能找到一个随便什么系的人来乱聊一下,排队的同学中有许多认识的,他们只抬起头来朝我心事重重的笑了笑,便又埋头在笔记簿里去,看样子这场期终考试弄得谁都潇洒不起来了。我站在队尾,没有什么事好做,每一次清晨的盼望总是在落空,我觉着一丝被人遗忘的难受,心中从来没有被如此鞭笞过,培不在这儿,什么都不再光彩了。站内的日光灯全部亮着,惨白的灯光照着一群群来往的乘客,空气中弥漫着香烟与湿胶鞋的气味,扩音器在播放着新闻,站牌的灯一亮一熄的彼此交替着,我呼吸着这不湿的空气,觉得这是一个令人厌倦而又无奈的日子。
  想到三个多月前的那日,心情就无端的陷入一种玄想中去,那时正是注册的日子,上一个学期刚从冬季寒冷的气候中结束,我们放假十天就要开始另一个新的学期。那天我办完了注册手续才早晨十点多点,我坐在面对着足球场的石砌台阶上,看着舞专的学生们穿了好看的紧身舞衣在球场上跳舞,那时候再过几日就是校庆了,我身后正有一个老校工爬在梯子上漆黄色的窗框,而进行曲被一次次大声的播放着,那些跳舞的同学就反复的在练习。当时,空气中充满着快乐的音乐和油漆味,群山在四周低低的围绕着。放眼望去,碧空如洗,阳光在缓缓流过。我独自坐在那儿,面对着这情景,觉得真像一个活泼安适的假日,我就认真的快乐起来。那份没有来由的快乐竟是非常的震撼着我。后来开学了,我们半专心半不专心的念着书,有时逃课去爬山,有时在图书馆里发神经查生字,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接着雨就来了,直到现在它没有停过。我们起初是异常欢悦的在迎接着雨,数日之后显得有些苦恼,后来就开始咒诅它,直到现在,我们已忘了在阳光下上学该是怎么回事了。
  从车站下车到学校大约有二十分钟的路,我走进校园时人已是透湿的了,我没有用雨具的习惯,每天总是如此的来去着。我们教室在五楼天台的角上,是个多风的地方。教室中只有几个同学已经先到了,我进门,摊开笔记,靠在椅子上发愣,今日培会来找我么?他知道我在这儿,他知道我们彼此想念着。培,你这样不来看我,我什么都做不出来,培,是否该我去找你呢,培,你不会来了,你不会来了,你看,我日日在等待中度日——四周的窗全开着,雨做了重重的帘子,那么灰重的掩压了世界,我们如此渴望着想看一看帘外的晴空,它总冷漠的不肯理睬我们的盼望。而一个个希望是如此无助的被否定掉了,除了无止境的等待之外,你发现没有什么其他的办法再见阳光。
  李日和常彦一起走进来,那时已是快考试了,李日是个一进教室就喜欢找人吹牛的家伙。他照例慢慢的踱进来,手中除了一枝原子笔之外什么也没带。
  “卡帕,你怎么穿这种怪鞋子?”卡帕是日本作家芥川的小说《河童》的发音,在雨季开始时我就被叫成这个名字了。“没鞋了,无论皮鞋球鞋全湿了,不对么?”
  “带子太少。远看吓了我一跳,以为你干脆打赤足来上学了。”李日一面看着我的鞋,一面又做出一副夸张的怪脸来。“我喜欢这种式样,这是一双快乐的鞋子。”
  “在这种他妈的天气下你还能谈快乐?”
  “我不知道快不快乐,李日,不要问我。”
  “傻子,李日怕你考试紧张,跟你乱扯的。”常彦在一旁说。
  “不紧张,不愉快倒是真的,每次考试就像是一种屈辱,你说你会了,别人不相信,偏拿张白纸要你来证明。”我说着说着人就激动起来。
  “卡怕,有那么严重么?”常彦很费思索的注视着我。“他妈的,我乱说的,才不严重。”说着粗话我自己就先笑起来了。
  这是一种没有来由的倦怠,你如何向人去解释这个时分的心情呢,今晨培也没有来找,而日复一日的等待就只有使得自己更沉落下去。今晨的我就是如此的撑不住了,我生活在一种对大小事情都过分执着的谬误中,因此我无法在其中得着慰藉和亮光了。好在这心情已非一日,那是被连串空泛的琐事堆积在心底的一个沙丘,禁不住连日的雨水一冲,便在心里乱七八糟的奔流起来。
  这是一场不难的考试,我们只消对几个哲学学派提出一些评论,再写些自己的见解,写两千字左右就可通过。事实上回答这些问题仍旧是我很喜欢的一件工作,想不出刚才为什么要那么有意无意的牵挂着它。仔细的答完了卷子,看看四周的同学,李日正拉着身旁埋头疾书的常彦想要商量,常彦小声说了一点,李日就马上脸色发光的下笔如飞起来,我在一旁看了不禁失笑,李日的快乐一向是来得极容易的。此时的我心中想念着培,心中浮出一些失望后的怅然,四周除了雨声之外再听不出什么声音来。我合上了卷子,将脚放在前面同学的椅子上轻轻的摇晃着,那个年轻的讲师踱过来。“是不是做完了?做完就交吧。”
  “这种题目做不完的,不过字数倒够了。”
  他听了笑起来,慢慢的踱开去。
  我想不出要做什么,我永远学不会如何去重复审视自己的卷子,对这件事我没有一分钟的耐心。雨落得异常的无聊,我便在考卷后面乱涂着——森林中的柯莱蒂(注),雨中的柯莱蒂,你的太阳在那里——那样涂着并没有多大意思,我知道,我只是在拖延时间,盼望着教室门口有培的身影来接我,就如以前千百次一样。十五分钟过去了,我交了卷子去站在外面的天台上,这时我才突然意识到,整天都没课了,我们已在考期终考了。整幢的大楼被罩在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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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时间---三毛  散文集

雨季不再来


      无边的空虚交错的撑架在四周,对面雨中的宿舍全开着窗,平日那些专喜欢向女孩们呼叫戏谑的男孩们一个也不见,只有工程中没有被拆掉的竹架子在一个个无声的窗口竖立着。雨下了千万年,我再想不起那些经历过的万里晴空,想不起我干燥清洁的鞋子,想不起我如何用快乐的步子踏在阳光上行走。夏季没有带着阳光来临,却带给我们如许难捱的一个季候。教室内陆续有人在交卷,那讲师踱出来了。他站着看了一会雨。
  “考完了就可以回去了,我们这门课算结束了。在等谁吗?”
  “没有,就回去了。”我轻轻的回答了一声,站在雨中思索着。我等待你也不是一日了,培,我等了有多久了,请告诉我。。。。。。我总等着你来接我一块下山回去。
  这时我看见李日和维欣一起出来。维欣是前一星期才回校来的,极度神经衰弱,维欣回乡去了快一个月。“考得怎么样?”我问维欣,平日维欣住在台北姑母家中,有时我们会一起下山。
  “六十分总有的,大概没问题。”维欣是个忧郁的孩子,年龄比我们小,样子却始终是落落寡欢的。
  “卡帕,你准是在等那个戏剧系的小子,要不然甘心站在雨里面发神经。”李日一面跳水塘一面在喊着。“你不许叫他小子。”
  “好,叫导演,喂,培导演,卡帕在想你。”李日大喊起来。我慌了。
  “李日,你不要乱来。”维欣大笑着拉他。
  “卡帕,你站在教室外面淋雨,我看了奇怪得不得了,差一点写不出来。”李日是最喜欢说话的家伙。
  “算了,你写不出来,你一看常彦的就写出来了。”“冤枉,我发誓我自己也念了书的。”李日又可爱又生气的脸嚷成一团了,这个人永远不知忧愁是什么。这时维欣在凝望着雨沉默着。
  “维欣,你暑假做什么,又不当兵。”我问他。“我回乡去。”
  “转系吧,不要念这门了,你身体不好。”
  “卡帕,我实在什么系都不要念,我只想回乡去守着我的果园,自由自在的做个乡下人。”
  “书本原来是多余的。”
  “算了,算了,维欣,算你倒楣,谁要你是长子,你那老头啊——总以为送你念大学是对得起祖宗,结果你偏闷出病来了。”李日在一旁乱说乱说的,维欣始终性情很好的看着他,眼光中却浮出一层奇怪的神情来。
  我踏了一脚水去洒李日,阻止他说下一句,此时维欣已悄悄的往楼梯口走去,李日还毫不觉得的在踏水塘。“维欣,等等我们。李日,快点,你知道他身体不好,偏要去激他。”我悄悄的拉着李日跟在维欣身后下去。
  下楼梯时我知道今日我又碰不着培了,我正在一步一步下楼,我正经过你教室的门口,培,我一点办法都没有,我是这样的想念着你,培,我们不要再闹了,既然我们那么爱着,为什么在这样近在眼前的环境中都不见面。李日下楼时在唱着歌。
  “我知道有一条叫做日光的大道,你在那儿叫着我的小名呵,妈妈,我在向你赶去,我正走在十里外的麦田上……”
  “喂,卡帕,这歌是不是那戏剧系的小子编出来的?告诉他,李日爱极了。”
  这儿没有麦田,没有阳光,没有快乐的流浪,我们正走在雨湿的季节里,我们也从来没有边唱着歌,边向一个快乐的地方赶去,我们从来没有过,尤其在最近的一段时分里,快乐一直离我们很远。
  到楼下了,雨中的校园显得很寥落,我们一块儿站在门口,望着雨水出神,这时李日也不闹了,像傻子似的呆望着雨。它又比早晨上山时大多了。
  “这不是那温暖的雨。”维欣慢慢的说。
  “等待阳光吧,除了等待之外怎么发愁都是无用的。”我回头对他鼓励的笑了笑,自己却笑得要落泪。
  “算了,别等什么了,我们一块儿跑到雨里去,要拚命跑到车站,卡帕,你来不来。”李日说着人就要跑出去了。“我们不跑,要就走过去,要走得很泰然的回去,就像没有下雨这等事一样。”
  “走就走,卡帕,有时你太认真了,你是不是认为在大雨里跑着就算被雨击倒了,傻子。”
  “我已没有多少尊严了,给我一点小小的骄傲吧。”“卡帕,你暑假做什么?”维欣在问我。
  “我不知道,别想它吧,那日子不来,我永远无法对它做出什么恳切的设想来,我真不知道。”
  历年来暑假都是连着阳光的,你如何能够面对着这大雨去思想一个假期,虽然它下星期就要来临了,我觉得一丝茫然。风来了,雨打进门檐下,我的头发和两肩又开始承受了新来的雨水,地上流过来的水弄温了凉鞋,脚下升起了一阵缓缓的凉意。水聚在我脚下,落在我身上,这是六月的雨,一样寒冷得有若早春。
  雨下了那么多日,它没有弄湿过我,是我心底在雨季,我自己弄湿了自己。
  “我们走吧,等什么呢。”维欣在催了。
  “不等什么,我们走吧。”
  我,李日,维欣,在这初夏的早晨,慢慢走进雨中,我再度完全开放的将自己交给雨水,没有东西能够拦阻它们。雨点很重的落在我全身每一个地方,我已没有别的意识,只知道这是雨,这是雨,我正走在它里面。我们并排走着,到了小树那儿它就下得更大了,维欣始终低着头,一无抗拒的任着雨水击打着。李日口中含了一支不知是否燃着的新乐园,每走一步就挥着双手赶雨,口中含糊而起劲的骂着,他妈的,他妈的,那样子看不出是对雨的欢呼还是咒诅。我们好似走了好久,我好似有生以来就如此长久的在大雨中走着,车站永远不会到了。我觉得四周,满溢的已不止是雨水,我好似行走在一条河里。我湿得眼睛都张不开了,做个手势叫李日替我拿书,一面用手擦着脸,这时候我哭了,我不知道这永恒空虚的时光要何时才能过去,我就那样一无抗拒的被卷在雨里,我漂浮在一条河上,一条沉静的大河,我开始无助的浮沉起来,我慌张得很,口中喊着,培,快来救我,快点,我要沉下去了,培。
  李日在一旁拚命推我,维欣站在一边脸都白了,全身是湿的。“卡帕,怎么喊起来了,你要吓死我们,快点走吧,你不能再淋了,你没什么吧?”
  “李日,我好的,只是雨太大了。”
  我跟着他们加快了步子,我们走在公路,车站马上要看到了,这时候我注视着眼前的雨水,心里想着,下吧,下吧,这种日子总有停住的一天,大地要再度绚丽光彩起来,经过了无尽的雨水之后。我要在一个充满阳光的早晨醒来,那时我要躺在床上,静静的听听窗外如洗的鸟声,早晨起来,对着镜子,我会看见阳光驻留在我的脸上,我会一遍遍的告诉自己,雨季过了,雨季将不再来,我会觉得,在那一日早晨,当我出门的时候,我会穿着那双清洁干燥的黄球鞋,那时候,我会说,看这阳光,雨季将不再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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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时间---三毛  散文集
还给谁

       一九七一年的夏天,我在美国伊利诺州立大学。
  不知是抵美的第几个长日了,我由一个应征事情的地方走回住处,那时候身上只剩下一点点生活费,居留是大问题,找事没有着落,前途的茫然将步子压得很慢,穿过校园时,头是低着的。
  远远的草坪边半躺着一个金发的青年,好似十分注意的在凝望着我,他看着我,我也知道,没有抬头,他站起来了,仍在看我,他又蹲下去在草坪上拿了一样什么东西,于是这个人向我走上来。
  步子跨得那么大,轻轻的吹着他的口哨,不成腔调又愉快的曲子。
  不认识走过来的人,没有停步。
  一片影子挡住了去路,那个吹着口哨的青年,把右手举得高高的,手上捏着一枝碧绿的青草,正向我微笑。
  “来!给你——”他将小草当一样珍宝似的递上来。
  我接住了,讶然的望着他,然后忍不住笑了起来。“对,微笑,就这个样子,嗯!快乐些……”他轻轻的说。
  说完拍拍我的面颊,将我的头发很亲爱的弄弄乱,眼神送过来一丝温柔的鼓励,又对我笑了笑。
  然后,他双手插在口袋里,悠悠闲闲的走了。
  那是我到美国后第一次收到的礼物。
  小草,保留了许多年,才找不到了。那个人,连名字都没有法子知道,他的脸在回忆中也模糊了,可是直到现在,没有法子忘记他。
  很多年过去了,常常觉得欠了这位陌生人一笔债,一笔可以归还的债:将信心和快乐传递给另外一些人类。将这份感激的心,化做一声道谢,一句轻微的赞美,一个笑容,一种鼓励的眼神……送给似曾相识的面容,那些在生命中擦肩而过的人。
  我喜爱生命,十分热爱它,只要生活中一些小事使我愉快,信念就更加热切,虽然是平凡的日子,仍然是美妙的。这份能力,来自那枝小草的延伸,将这份债,不停的还下去,就是生存的快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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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7 15:08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是谁呀????怎么不见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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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17 15:1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欺负老实人有罪 于 2009-7-17 15:08 发表
楼主是谁呀????怎么不见报道!!!


    怎样才算报道?有什么规矩嘛?请细细讲来听听!俺不明白~~~~~~
大瓜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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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7 15:4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雨的印记 于 2009-7-17 15:13 发表

    怎样才算报道?有什么规矩嘛?请细细讲来听听!俺不明白~~~~~~

今天晚上到俱乐部来请一桌子客就算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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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18 13: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欺负老实人有罪 于 2009-7-17 15:43 发表

今天晚上到俱乐部来请一桌子客就算报道了!!!


这个想法不错!听说安康分队是一个很不错的团队!找时间,顺便把你们的头头也都请一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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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时间     2009年7月18日     午13:15分     晴
  
读书时间---三毛  散文集


一生的爱
      
       那时候,或说一直到现在,我仍是那种拿起笔来一张桌子只会画出三只脚,另外,一只无论如何不知要将它搁在哪里才好的人。如果画人物或鸟兽,也最好是画侧面的,而且命令他们一律面向左看。向右看就不会画了。
  小学的时候,美术老师总是拿方形、圆锥形的石膏放在讲台上,叫我们画。一定要画得“像”,才能拿高分。我是画不像的那种学生,很自卑,也被认为没有艺术的天分。而艺术却是我内心极为渴慕的一种信仰,无论戏剧、音乐或舞蹈,其实都是爱的。
  就因为美术课画什么就不像什么,使我的成绩,在这一门课上跟数学差不多。美术老师又凶又严肃,总是罚画得不好的同学给他去打扫房间。那一年,我是一个小学五年级的孩子,放学了,就算不做值日的那一排要整理教室,也是常常低着头,吃力的提着半桶水——给老师洗地去啦!因为画不像东西。
  美术课是一种痛苦,就如“鸡兔同笼”那种算术题目一样。我老是在心里恨,恨为什么偏要把鸡和兔子放在一个笼子里叫人算他们的脚。如果分开来关,不是没有这种演算的麻烦了吗?而美术,又为什么偏要逼人画得一模一样才会不受罚?如果老师要求的就是这样,又为什么不用照相机去拍下来呢?当然,这只是我心里的怨恨,对于什么才是美,那位老师没有讲过,他只讲“术”。不能达到技术标准的小孩,就被讥笑为不懂美和术。我的小学美术老师是个不学无术的家伙,这,是现在才敢说给他的认识。
  本来,我的想象力是十分丰富的,在美术课上次次被扼杀,才转向作文上去发展了——用文字和故事,写出一张一张画面来。这一项,在班上是拿手的,总也上壁报。
  说起一生对于美术的爱,其实仍然萌芽在小学。那时候,每到九月中旬,便会有南部的军队北上来台北,等待十月十日必然的阅兵典礼。军人太多,一时没有地方住,便借用了小学的部分教室做为临时的居所。兵来,我们做小孩的最欢迎,因为平淡的生活里,突然有了不同的颜色加入,学校生活变得活泼而有生趣。下课时,老兵们会逗小孩子,讲枪林弹雨、血肉横飞又加鬼魅的故事给我们听。也偶尔会看见兵们在操场大树上绑一条哀鸣的土狗,用刺刀剥开狗的胸腔,拿手伸进去掏出内脏来的时候,那只狗还在狂叫。这惊心动魄的场面,我们做小孩的,又怕又爱看,而日子便很多采又复杂起来了。
  每一年,学校驻兵的时候,那种气氛便如过年一样,十分激荡孩子的心。
  在学校,我的体育也是好的,尤其是单杠,那时候,每天清晨便往学校跑,去抢有限的几根单杠。本事大到可以用双脚倒吊着大幅度的晃。蝙蝠睡觉似的倒挂到流出鼻血才很高兴的翻下来,然后用脚擦擦沙土地,将血迹涂掉。很有成就感的一种出血。
  兵驻在学校的时候,我也去练单杠。
  那天也是流鼻血了,安静的校园里,兵们在蹲着吃稀饭馒头。我擦鼻血,被一个偶尔经过的少校看见了;认识那一颗梅花的意义。那个军官见我脸上仍有残血,正用袖子在擦,就说:“小妹妹,你不要再倒挂了,跟我去房间,用毛巾擦一下脸吧!”我跟他去了,一蹦一跳的,跟进了他独立的小房间;大礼堂后面的一个房内。那时,驻的兵是睡教室里的,有些低年级的同学让出了教室,就分上下午班来校,不念全天了。官,是独占一小间的。
  军官给我洗脸,我站着不动。也就在那一霎间,看见他的三夹板墙上,挂了一幅好比报纸那么大的一张素描画。画有光影,是一个如同天使般焕发着一种说不出有多么美的一张女孩子的脸——一个小女孩的脸。
  我盯住那张画,吃了一惊,内心就如初见杀狗时所生出的那种激荡,澎湃出一片汪洋大海。杀活狗和一张静态画是如此不同的一回事,可是没有别样的形容可以取代了。
  那是一场惊吓,比狗的哀鸣还要吓。是一声轻微低沉的西藏长号角由远处云端中飘过来,飘进了孩子的心。那一霎间,透过一张画,看见了什么叫做美的真谛。
  完全忘记了在哪里,只是盯住那张画看,看了又看,看了又看,看到那张脸成了自己的脸。
  那个军官见我双眼发直,人都僵了,以为是他本人吓住了我,很有些着急要受拖累,便说:“小妹妹,你的教室在哪里?快去上课吧!快出去罗!”我也是个敏感的孩子,听见他暗示我最好走开,便鞠了一个躬快步走了。
  自从那日以后,每堂上课都巴望着下课的摇铃声,铃声一响,我便快速的冲出教室往操场对面的礼堂奔跑,礼堂后面的小间自然不敢进去,可是窗口是开的。隔着窗户,我痴望着那张画,望到心里生出了一种缠绵和情爱——对那张微微笑着的童颜。
  也拉同学去偷看,大家都觉得好看,在窗外吱吱喳喳的挤着。看到后来,没有人再关心那幅画,只有我,一日跑上七八次的去与那位神秘的人脸约会。
  也是一个下课的黄昏,又去了窗口。斜阳低低的照着已经幽暗的房间,光线蒙蒙的贴在那幅人脸上,孩子同样微笑着。光影不同,她的笑,和白天也不同。我恋着她,带着一种安静的心情,自自然然滴下了眼泪。
  一次是看红楼梦,看到宝玉出家,雪地中遇见泊舟客地的父亲,大拜而别,那一次,落过泪。同一年,为了一个画中的小女孩,又落一次泪,那年,我十一岁半。
  美术老师没有告诉我什么是美,因为他不会教孩子。只会凶孩子的人,本身不美,怪不得他。而一次军队的扎营,却开展了我许多生命的层面和见识,那本是教育的工作,却由一群军人无意中传授了给我。
  十月十日过去了,军队要开回南部,也表示那张人脸从此是看不到了,军官会卷起她,带着回营。而我没有一丝想向他讨画的渴求,那幅最初对美的认知,已经深入我的心灵,谁也拿不去了。
  十二岁多一点,我已是一个初中学生了,仍上美术课,画的是静物:蜡做的水果。对于蜡做的东西,本身便欠缺一份真正水果的那份水分饱透而出的光泽和生命,是假的色和不自然的光,于是心里又对它产生了抗拒。也曾努力告诉自己——把水果想成是真的,看了想上去咬一大口的那种红苹果;用念力将蜡化掉,画出心中的水果来。可惜眼高手低,终是不成,而对于做为艺术家的美梦,再一次幻灭。这份挫败感,便又转为文字,写出“秋天的落叶如同舞倦了的蝴蝶”这样的句子,在作文簿上,得了个满堂红彩加上老师评语——“有写作潜能,当好自为之”的鼓励来。
  实在热爱的仍是画,只因不能表达内心的感受于万一,才被逼去写作文的。这件事,爱画的心事,使得我虽然没有再热心去上美术课,却注意起画册来了。
  我的二堂哥懋良,当时是与我父母同住的,因为大伯父与大伯母去了一阵香港。堂哥念师大附中时我尚在小学,只记得他在高中时,爱上了音乐,坚持不肯再上普通学校,并且当着我父亲——他叔叔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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