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八月十二日起,成都交管部门针对交通违法进行大整治,将对机动车各项违法进行突击整治,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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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眼前而目下,开车的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抓”;出了交通事故,司机个个“该杀”。
有好事者曾做调查统计:一城市非繁华十字路口(无电子眼),机动车不遵守信号灯的与非机动车、行人遵守信号灯的,竟令人啼笑皆非的一致,均为5%。
一朋友酒后踉踉跄跄步行过马路,我善意提醒:小心!是红灯哦!他戏言:明天一样上头条——“酒后车祸”。
从城市A地到B地的速度排序:1、警车,2、摩托车,3、电瓶车,4、公交车,5、自行车,6、机动车,7、步行。
如今新闻媒体的关注热点:1、车祸,2、撞行人,3、醉酒驾驶,4、被撞的是花季少女、莘莘学子、下岗工人,5、如果你开的再是豪车,保你上头版中的头版。
如上的新闻热点折射的是这样一个“混蛋逻辑”:醉酒固然违法---开车就是你的错---开好车更是错上加错---富人你不撞,你撞花季少女、莘莘学子、下岗工人,不是找死啊。
正如“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一样,“弱势群体”同样不能成为交通违法的避风港。否则硬的可以当凶器的“下岗馒头”卖你十元没商量,而且你还不能提意见。
我开车,我交车船购置税、养路费、车船使用税、油费含税,还有停车费,保险费……
我开车,警车你要躲远点,公交车你惹不起,碰到运渣车、垃圾车算你倒霉。遇到以上的还有个“理”讲,碰到非机动车、行人,错没错你先赔了没商量。
前些年“碰瓷”的大行其道、蔚然成风,大有职业化、规模化之势。
我开车,交警罚,城管抓,你贴个“新手上路敬请关照”,交管说你非法张贴广告;你“学雷锋”搭讪个美女,客管处说你非法营运。
放停车场,小偷砸了玻璃偷了电脑,是你不小心没看到:“车内贵重物品自行保管,遗失自行负责”的告示。
放停车场,车辆遗失,他说收的是占道费,你还是拿他没法。
交管抓你违法违章,媒体嫌你污染环境,gov-ern-ment怪你浪费能源,群众骂你制造噪音,我也一“人民群众”,怎么开个破车招谁惹谁了,就“站错了队伍”成了“众矢之的”。
------该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