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承办单位: 安康市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
《魅力安康》杂志社
越野E族陕西大队
越野E族陕西大队安康分队
三、协办单位: 越野E族陕北中队
越野E族汉中分队
越野E族渭北分队
越野E族渭南分队
越野E族宝鸡分队
越野E族咸阳分队
安康市魅力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安康康隆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自由基地服装有限公司
安康市惠和商贸
宝迪策划
安康摄影网
五、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定于2012年3月24-25日两天举行。
1、2012年3月23日车手报道
2、2012年3月24日进行开幕式、预赛(排位赛)
3、2012年3月25日进行决赛、闭幕式
比赛地点:安康市高新区工业园区创业西路
六:赛事名称
陕西省“中国红·红西凤”杯汽车场地越野赛暨安康市(高新区)第六届汽车场地越野赛
七、报名办法:
(一)车手报名
(1)需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驾驶执照。
(2)参赛选手必须与组委会签订安全责任书。往返途中安全责任自负。
(二)车辆报名
(1)、具有报名资格的车辆为4轮驱动,座位数不超过7个的轻型越野车。
(2)、参赛车辆由报名者自带,必须持有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核发和认可的牌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3)、参赛车辆不分发动机排量比赛。
(4)、车检裁判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参赛。
(5)、至少携带一个不小于2公斤的灭火器。
(6)、推荐加装4点式安全带和桶式座椅。
(7)、如安全带金属部件或扣件出现不安全因素,必须更换。
(8)、建议所有参赛车辆加装防滚架。
(9)、不接受组委会指定广告车贴的,不得参赛。
(三)报名联系方式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8日——3月20日24:00时止,截止后不再报名.
(2)参赛者应清晰完整地填写报名表。
(3)确认参赛名额之后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
(4)组织者有权不声明原因拒绝接受某位报名人或车手的报名。
(5)各参赛车队要及时办理参赛资格确认,名额满80辆不再接受报名。
七、参赛办法:
(1)比赛实行个人赛,参赛者以车为单位。
(2)参赛人员自备参赛车辆,车辆排量及所用柴油、汽油不限,车辆状况良好,手续完备。比赛中赛手必须系好安全带、佩戴头盔、手套(自备)。参赛车辆必须接受张贴组织者广告。
八、报名费:
(1)参赛费300元
(2)观光费300元
(3)参赛人员及观光人员含2晚酒店住宿、24日三餐、25日早餐及庆功宴餐费以及保险费
(4)报名费一经交纳,不予退还。
九、比赛项目:
(1)汽车场地越野赛单车单圈计时赛。
十、比赛形式:
(1)比赛分排位赛和决赛两次进行,3月24日进行排位赛,排位赛发车顺序按抽签决定,取前16名进行决赛;25日进行决赛,决赛发车顺序以排位赛为准,位次靠前者后发。最终名次以决赛成绩排定,时间最短者获胜。
2)障碍内容:发车台、倒车坑、小飞台、凹凸路、U型弯道、跷跷板、V型槽、双边桥、单峰、沼泽地、闪电沟、炮弹坑、面包路、左单边、右单边、沙地、终点。共20多个障碍。记时裁判员掐表终止比赛,车辆由安全员开往停车区。
(3)运动员必须逐一通过障碍,每放弃一个障碍加罚30秒。撞断(倒)赛道线每次罚时5秒。强制停车区未停车签字,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4)参加赛车只限单车单人,
(5)不得抢发,检录三次未到视同自动放弃。
十一、成绩评定办法:
单圈计时赛以时间最短为胜
十二、录取名次及奖励:
名次
| 金额
| 物品
| 物品
|
第一名
| 5000元
| 价值5700元红西凤酒
| 证书、奖杯、
|
第二名
| 2500元
| 价值2550元红西凤酒
| 证书、奖杯
|
第三名
| 1500元
| 价值1700元红西凤酒
| 证书、奖杯
|
第四名
| ——
| 价值2500元红西凤酒
| 证书
|
第五名
| ——
| 价值1700元红西凤酒
| 证书
|
第六名
| ——
| 价值850元红西凤酒
| 证书
|
第七名
| ——
| ——
| 证书
|
第八名
| ——
| ——
| 证书
|
第九名
| ——
| ——
| 证书
|
第十名
| ——
| ——
| 证书
|
女子参赛
| ——
| ——
| 巾帼英雄奖牌
|
十三、报到时间及携带物品:
(1)参赛车手于2012年3月23日早上8:00—20:30在金苑酒店一楼报到。
(2)参赛车手携车辆行驶证、身份证、驾驶证前来报到。
十四、比赛车辆和器材:
(一)比赛车辆:
1、参赛车手的车辆自备,其它比赛器材自备。
2、使用自备燃油。
十五、保险
赛事承办单位将为每位获得参赛资格的车手投保不低于人民币八万元的人身意外险和两万元的医疗保险,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六、补助说明:
(1)比赛车辆及器材运输;自理
十七、注意事项:
(1)在发车时抢跑取消成绩
(2)在收车点不减速取消成绩
(3)非官方练习时间,禁止车手进入赛道进行任何练习,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4)比赛中车手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变更行驶路线或绕行障碍。
(5)收车点不确定成绩签字者取消成绩
十八、广告:
(1)各参赛车队车手必须接受组委会指定的车体广告。各参赛车队可在维修区本车队车库悬挂一幅本车队的广告。在不影响比赛安全、成绩计时和组委会的广告前提下,可在比赛车辆、头盔和比赛服装上粘贴本车队广告。
(2)各参赛个人报名参赛车手自带的比赛车辆上,必须为组委会在指定位置上留有广告位置。
(3)参赛车辆号码牌上不得有企业标志图案和文字。
[ 本帖最后由 红蚂蚁 于 2012-3-12 15:26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