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山东省场地越野锦标赛赛事公告~~~ 启城集团·圣象杯” 2007第二界山东省汽车摩托车场地越野锦标赛
赛事公告
省赛报名表.rar
(337.61 KB, 下载次数: 74)
山东省各汽车摩托车俱乐部、车队:
“启城集团•圣象杯”2007山东省汽车摩托车场地越野锦标赛将于11月9日-11日在青岛市城阳区举行。为便于各俱乐部车手参赛,现将有关赛事安排事项介绍如下:
1、比赛名称:“启城集团•圣象杯”2007山东省汽车摩托车场地越野锦标赛
2、比赛信息:
比赛时间: 2007年11月9日-11日
报到时间:2007年11月9日
比赛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西路“启程尚都”
主办单位:山东省汽车摩托运动联合会
青岛市体育总会
承办单位:青岛酷熊汽车运动俱乐部
青岛思必得赛事服务有限公司
青岛新闻网车迷论坛越野大队
协办单位:青岛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光辉恒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圣象集团
越野e族网站
青岛市超岛汽摩运动俱乐部
3.比赛形式
3.1按照汽车场地越野锦标赛比赛方式进行。
3.2比赛均为封闭式单车竞速。按车手驾车通过规定赛道的时间累计加罚时间,排序评出比赛成绩。
3.3比赛必须在白天进行。
3.4车辆通过设有人工和自然障碍的赛道内进行比赛。
3.5比赛分别设立汽车A组、汽车B组、汽车女子组、汽车业余组;摩托车国产组、摩托车进口组。
3.6障碍内容:沙坑、深水坑、自然坡、跷跷板、双边桥、驼峰、转弯侧坡、三连驼峰、飞车台、起伏路、炮弹坑。
3.7比赛分预赛,决赛。按车手成绩排序,预赛成绩每组别前10名,进入决赛。
4.参赛车资格及分组
4.1车手资格:
凡加盟车队的车手和领航员(可以不带领航员)可通过车队报名参赛,未参车队的车手,赛事组委会将按地区为其现场组队参赛:
1)国内车手需持有当年有效的机动车驾驶执照或中汽联比赛执照。
2)不要求领航员必须持有比赛执照。
3)每名车手比赛仅限报名一个组别。
4.2车辆资格:
4.2.1四轮驱动(汽车业余组、摩托车除外),座位不超过7个的轻型越野车;
4.2.2参赛车辆由报名者自带,必须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牌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4.2.3参赛车辆根据发动机排量分组比赛,分为:
A组:
3000cc以下(包含3000cc)
B组:
3000cc以上至5000cc以下
4.2.4女子组可选用的任何排量车辆参加比赛,业余组为两驱越野车。
4.2.5汽油组车辆技术改装参照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的规定改装执行,车检裁判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参赛。
4.2.6不得额外加装任何形式的涡轮增压器装置(量产原车自带除外),原车带有涡轮增压器的排气量计算,按原车排气量分别乘以1.5(柴油车)和乘以1.7(汽油车)后的数值分组:
4.2.7必须携带头盔和一个不少于2公斤的灭火器,需固定在副驾驶位置附近。
4.2.8安全带必须有效。
4.2.9所有参赛车辆建议加装防滚架。
5.日程安排
11月09日
08:00—15:00
车手报道、资格审验、车辆检验
11月09日
15:00—16:00
赛手会议
11月10日
08:00—09:00
发车仪式、参赛车队巡游
11月10日
09:30—12:30
摩托车、汽车业余组预赛
11月10日
13:30—18:00
汽车A、B、女子组预赛
11月11日
08:00—09:00
决赛开幕式
11月11日
09:30—12:30
摩托车、汽车业余组决赛
11月11日
13:30—16:30
汽车A、B、女子组决赛
11月11日
15:00—15:30
颁奖仪式
11月11日
18:00—20:00
答谢晚宴
6.报名人义务
6.1报名人对车手、维修人员和其他所有随行人员的全部行为负责。
6.2报名人必须遵守并依照中汽联颁布的相关规则、本规则及组织者颁布的其他补充规则、公告、通知等文件。
6.3报名人必须清晰完整地填写及签署报名表,并要求参赛车手一同签署,不得替代。报名表是本人代表所有参赛车队人员与组织者签订的参赛契约。
7.保险
参赛车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交通部门正式登记备案的合法车辆,必须经年审合格,并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不低于10万)。如参赛车辆是竞赛专用的非民用车辆,须出示国内相关部门的注册及检验证明,并签立第三者伤害赔偿责任书。
所有参赛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执照。
组委会为每位赛手购买人民币二十万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两万元医疗急救保险。
8.参赛车手的义务
8.1车手应遵守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颁发的《全国汽车运动管理规定》、本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的规定,否则取消比赛资格。车队或其他成员的违规行为将可导致其参赛车手受到最重至除名的处罚,
8.2车手比赛时必须带头盔和手套。这些护具必须符合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的有关规定,严禁
穿着混纺或化纤质地的服装参赛。
8.3车手比赛时必须沿赛道指示方向行驶。以任何形式逆向行驶者,将被除名。
8.4车手比赛时必须按顺序通过障碍。以任何形式违背通过顺序,驶离赛道或部分及完全地回避障碍,以及走错规定路线者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8.5通过冲刺计时区线后不减速行驶者取消比赛资格。
8.6冲刺点与终点之间撞坏计时设备和设施、发生重大事故者,取消比赛成绩。
8.7出停车场、维修区和通行路线不减速慢行者,仲裁处罚或取消比赛资格。
8.8严禁在检录区、等候区、发车台、赛道、冲刺点、停车登记点和维修区加油,违者取消成绩。
8.9比赛期间严禁车组和车队之间使用任何无线通讯设备,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8.10领航员可以在发车点和冲刺点之间的比赛路段中下车引导车辆,通过冲刺点以前必须回到驾驶室内,成绩方有效。赛道中严禁其使用指定自救工具以外的人力协助车辆。领航员下车进行引导和自救时,其人身安全由车手和报名人完全负责。
8.11车辆通过障碍时,允许在没有外力协助的情况下使用自救工具(防滑板长度1.2米,宽度0.3米、千斤顶、铁锹、绞盘)。车手在车辆检录时需向裁判出示自救工具。
8.12发生重大险情,造成他人或组委会车辆、设施严重损坏或人员伤亡者取消比赛资格,车手及报名人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8.13车手有义务维护组织者、赞助商的权益,有义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比赛
的正常秩序和处理同其他车队的关系。
8.14车手不得以任何理由做出任何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组织者有权根据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制定的《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比赛违纪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8.15车手徒步勘路应在比赛开始前15分钟离开赛道,违者仲裁处罚或拒绝发车。
8.16组织者将在赛前安排车手或车队经理会议,车队代表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如缺席,取消比赛资格:如迟到(以赛事主管宣布开会的时间为难),在预赛成绩中加罚30秒。
9.环保条例
9.1所有车辆在比赛区域行驶,任何破坏树木或密集植被的行为均会导致该车队被组委会除名。
9.2所有参赛者必须主动收好其车组、车辆在大会及比赛中所产生的各种垃圾,以封闭包装的形式投放在组委会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垃圾包括可自然降解的废物、烟头等。
9.3随意抛撒垃圾的车手(含所属赛队),发现第一次罚时3分钟,第二次罚时6分钟,第三次取消比赛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