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中国东川泥石流汽车越野赛
第一章 规则
一、 定义
中国东川泥石流汽车越野赛是在天然河道、山体自然形成的泥石流地形中进行的竞速比赛,以通过天然地貌形成的自然障碍的时间计算成绩。
二、 赛事标准名称:
本次比赛的标准名称为 “2006中国东川泥石流汽车越野赛”
三、 车辆资格
1、 四轮驱动,坐位不超过7座的轻型越野车;
2、 参赛车辆分为 A组排气量3000CC以下(含)、
B组排量3000CC以上—8000 cc以下;
3、 比赛车辆由报名者自带,必须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牌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4、 车辆必须进行安全改装,加装防滚架,其他改装不受限制,但车检裁判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参赛;
5、 必须携带不少于一个2公斤的灭火器,需固定在副驾驶位置附近。
6、 推荐加装4点式安全带同时使用桶式座椅,两条肩带和一条下摆带(腰下);在车体上的固定点:两个给下摆带,两个或一个与座椅对称的给肩带。推荐使用符合FIA注册标准的8854/98、8853/98型号,安全带必须装备旋转扣快开释放系统。安全带禁止设置在座椅上或座椅支撑上。
7、 车手必须配戴汽车专用头盔。
8、 车辆必须加装前后拖车钩。
四、 车手资格
1、 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执照,同时持有中汽联颁发的比赛执照;
2、 车队报名须持有中汽联颁发车队执照;
五、 保险
1、 赛事组织者将为每位获得参赛资格的车手投保不低于人民币二十万元的人身意 外险和二万元的医疗保险,此项保险为强制性保险。
2、 组织者为本站比赛投保公众责任险。
3、 保险期限为从第一天比赛开始至比赛结束或退出或除名时止。
六、 广告
1、 参赛人员可以在自带车车身设置广告,但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并为组织者预留可选择和不可选择的车身广告位置。
2、 组织者广告分为可选择和不可选择两种,如不接受组织者车身广告,则交纳2000元报名费。组织者车身广告的位置为:车身两侧前门50cm X 52cm(不可选择广告);车前发动机盖25cm X 50cm(不可选择广告);车头、车尾两侧10cm X 40cm 各一块(不可选择广告)。
七、 参赛人员义务
1、 参赛车手必须遵守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颁发的《全国汽车运动管理规定》、本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的规定,否则取消比赛资格。车队或其他成员的违规行为将可导致其参赛车手受到最重至除名的处罚。
2、 车手比赛时必须戴头盔和手套。这些护具必须符合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的有关规定,严禁穿着混纺或化纤质地的服装参赛。
3、 车手比赛时必须沿赛道指示方向行驶。偏离规定的行驶路线将被除名。
4、 车手比赛时必须按规定路线通过障碍。偏离规定路线将受到处罚,甚至被取消比赛资格。
5、 通过冲刺线后赛车未能驶到终点报到的车组,将取消比赛成绩。
6、 出停车场、维修区和通行路线不减速慢行者取消比赛资格。
7、 严禁在检录区、等候区、发车台、赛道、冲刺点、停车登记点和维修区加油,违者取消成绩。
8、 车手有义务维护组织、赞助商的利益,有义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比赛的正常秩序和处理同其他车队的关系。
9、 车手不得以任何理由做出任何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故意伤害、谩骂中伤,恶意阻碍它人参赛等。组织者有权根据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制定的《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比赛违纪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10、 组织者将在赛前安排车手大会,车手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如缺席,取消比赛资格;
八、 报名
1、 报名人对车手、维修人员和其他所有随行人员的全部行为负责。
2、 报名人必须遵守并依照中汽联颁布的相关规则、本规则及组织者颁布的其他补充规则、公告、通知等文件。
3、 报名人必须如数缴纳报名费。
4、 报名人必须清晰完整地填写及签署报名表,并要求参赛车手一同签署,不得替代。报名表是本人代表所有参赛车队人员与组织者签订的参赛契约。
5、 组织着有权不声明原因拒绝接受某位报名人或车手的报名。
6、 报名费
接受组织者广告 500元人民币
不接受组织者广告 1500元人民币
副驾驶员报名费 150元人民币
7、报名地点:
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
联系人:刘晓旻 013910012972 01087183996
昆明市东川区文化体育局 2122347
联系人:夏艳红6909955 侯顺金6907269
九、 比赛
1、发车顺序:
(1) 发车顺序由抽签决定。
2、资格检验:
(1)车手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检验。
(2)必须出示以下证件:
·有效身份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交通部门核发的驾驶执照;
·中汽联核发的比赛执照或临时比赛执照;
·中汽联核发的队赛执照;
·当年有效的身份健康证明;
·车损险和第三责任险保险单据。
3、车辆检验:
(1)车手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车辆检验。
(2)组织者有权禁止被视为不安全的车辆参赛。
(3)车手必须向组织者效验:
.参赛车辆,并按规定粘贴比赛号码和组织者广告;
.按要求穿着车辆的赛服、头盔和手套。
(4)未能通过车辆验者不得参赛。
(5)组织者有权在比赛期间对任何车辆进行抽检。
4、检录:
(1)检录区指一个直接与发车台连接的控制区域。
(2)车手必须按照正式发车顺序表规定的检录时间到检录区入口报到。
(3)车手迟到超过五分钟,按弃权处理。
5、发车:
(1)车手在裁判员的引导下上发车台,在发车台上不得熄灭发动机。
(2)发车10秒前,裁判出示10秒牌,随后以倒数5、4、3、2、1绿旗发车。
(3)发车间隔为1分钟。
(4)发车严禁抢跑,抢跑一次罚时20秒,抢跑两次取消比赛资格。
(5)自裁判员挥旗发出发车信号后,20秒未能发车者视为退出比赛。
十、 裁判设置
1、在赛道中分设下述裁判组:
.检录裁判组
.发车裁判组
.PC裁判组
.计时裁判组
.终点裁判组
2、裁判使用下述旗语:
黄旗:警告车手减速
红旗:比赛被意外中止/终止
绿旗:发车旗
黑白方格旗:到达计时冲刺点
十一、 比赛时间和地点:
4月30日 报到、车辆检验、全体车手会议
5月1日 开幕式、第一阶段
5月2日 第二阶段
5月3日 颁奖仪式
十二、 成绩公布
1、每场比赛结束后90分钟之内公布本场次的初步成绩单。
2、初步成绩单公布30分钟后,自动成为正式成绩单,不再接受任何对该成绩单的申诉。
第二章 竞赛细则
一、 竞赛方法
1、 2006中国东川泥石流汽车越野赛共分为二个阶段。
2、 比赛采用单车出发,发车间隔为1分钟。
3、 个人成绩以两个赛段成绩累计排定。车队成绩将取参赛两部赛车积分之和排定。
4、 每部参赛车都必须经过设定的PC点,并在PC点由裁判在时间卡盖章。
5、 如赛员时间卡上没有PC点记录章,将视为绕行障碍,取消成绩。
二、 发车顺序及检录:
1、 发车顺序
(1)第一阶段发车以抽签决定发车顺序。
(2)第二阶段比赛的发车顺序,由第一阶段成绩排名决定,用时少者先发车。
2、 检录
(1)组织者将设公告栏以公布的比赛时间、发车顺序、比赛成绩和通知等。
(2)赛手须按组织者公布的时间和顺序进行检录。
(3)车组应在自己比赛开始前10分钟进行检录,迟到10分钟者取消比赛资格。
三、 发车方法
1、 各场参赛选手在进行检录后,应依照场地裁判的指挥到发车区等候。
2、 发车前应进行安全检查,参赛选手须佩戴头盔并系好安全带,违者取消参赛资格;
3、 场地裁判将指挥在发车区等候的第一辆车停在发车线前,发车裁判向该车参赛选手出示10秒提示牌、最后5秒是手势倒序提示,赛车随即发车,计时开始。
4、 抢发车将受到严厉处罚。第一次抢发车罚10秒,第二次抢发车者取消比赛资格。
5、 给出发车口令20秒,未能发车者则取消比赛资格。
6、 每辆赛车间隔为1分钟。
四、 计时与允许时间
1、 比赛计时使用手动计时器,时间记录精确到百分之一秒。
2、 本次比赛每个阶段设置最大允许完成时间,超过允许时间没有到达终点者为退出比赛。
3、
第三章 成绩评定与奖励
一、 成绩评定
比赛将以二个阶段段的成绩累计之和,产生个人成绩排名,前15名将获得相应积分;每个分赛段前8名将依次获得分段积分。总成绩将以车手所获积分累计之和产生最终成绩排名,如果累计积分出现相同,则以比较分段成绩名次以及先后决定最终排名。
俱乐部杯前三名,由参赛队中两部赛车积分之和产生。
积分方法:
成绩排名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积分 |
25 |
20 |
17 |
14 |
12 |
10 |
9 |
8 |
7 |
6 |
5 |
4 |
3 |
2 |
1 |
分段排名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积分 |
8 |
7 |
6 |
5 |
4 |
3 |
2 |
1 |
二、 奖励
A、B组个人总成绩:
第一名:奖金10000元、奖杯、证书
第二名:奖金6000元、奖杯、证书
第三名:奖金5000元、奖杯、证书
第四名:奖金3000元、奖杯、证书
第五名:奖金2000元、奖杯、证书
第六名:奖金1000元、奖杯、证书
A、B组阶段奖:
每个阶段的个人前三名将获得
第一名:奖金4000元、奖牌
第二名:奖金2000元、奖牌
第三名:奖金1000元、奖牌
A、B组俱乐部杯:
第一名:奖金15000奖杯、证书
第二名:奖金10000奖杯、证书
第三名:奖金8000奖杯、 证书
其他单项奖: 5000元(待定)
第四章 处罚
一、 处罚
1、 抢发车2次者取消比赛资格。
2、 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者取消比赛资格和名次。
3、 冲过终点线后未到达和冲过终点者取消比赛资格和名次。
4、 进出停车场、维修区和通行路线不减速慢行者取消比赛资格。
5、 发生重大险情,造成车辆、设施严重损坏或人员伤亡者取消比赛资格和名次。
二、 抗议与申诉
1、抗议:
(1) 报名人对赛事委员会及其成员的决定有异议或者对其他报名人或车手的行为、车
辆有异议,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抗议。
(2) 只有报名人有权提出抗议。
(3) 抗议需以书面形式递交仲裁委员会,并按规定缴纳抗议费500元人民币。
(4) 经仲裁委员会裁决后,抗议费由败诉方承担。
(5) 不接受针对计时裁判和终点裁判的抗议。
2、申诉:
(1) 报名人对赛事仲裁委员会决议仍有异议,有权提出申诉。
(2) 申诉人需在决议公布一小时内,先以书面形式通知赛事仲裁委员会,并在3日内
向中汽联提出书面形式的申诉书。
(3) 申诉书应有申诉人或授权人的签名,连同人民币2000元递交中汽联。
(4) 中汽联将在收到申诉书后30个工作日内通知各方裁决结果。
中汽联对争议事件的判定为最终裁决。
第五章 其他
仲裁委员会可对本规则未涉及事项进行处理。
本规则最终的解释权属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