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方案
报名人:
本次拉力赛汽车组的每个参赛车队由1名车手、1名领航员、一部车辆或更多组成,称为参赛车队。本次拉力赛摩托车组的每个参赛车队由1名车手、一部摩托车或更多组成,称为参赛车队。报名人可以是参赛车队的成员或由参赛俱乐部、企业、商业、集体组织指定的集体参赛报名人。
报名条件:
凡身体健康,持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执照满2年以上的中国籍人士;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效驾驶执照满2年以上的港澳人士;或持本国有效驾驶执照满2年以上、并具有效医疗、保险旅行的外籍人士均可报名参加本次拉力赛。所有参赛选手必须穿着防火赛服及头盔。
报名办法:
报名时,报名人必须填写比赛正式报名表,并将填写好的比赛报名表,车手身份证明和驾驶证的复印件,车手、领航员每人4张近期2寸免冠照片及全额报名费交组委会指定的报名机构进行初审,然后送组委会审核通过。组委会收到报名人所提供的全部报名资料和全额比赛报名费,经审查确定后将向报名人发放参赛通知书和比赛规则。每个参赛车队必须在比赛前行政检验时,向拉力赛组织者出示参赛通知书。未经行政检验不准参赛。
拉力赛组织者有权不申明原因拒绝接受报名人或车队成员的参赛报名。
参赛报名费用(均为人民币):
(报名优惠期截止到2005年3月1日,超过报名优惠期所有费用上浮50%)
汽车组报名费
1、每辆赛车:3000cc以下1500元\3000cc以上2500元(含3000cc)
2、接受组织者广告的国内赛手、领航员每人6000元
3、不接受组织者广告的国内赛手、领航员每人15000元
4、港澳及外籍车组:接受组织者广告的赛手、领航员每人15000元、不接受
组织者广告的赛手、领航员每人30000元
5、机械师报名费4000元/人
摩托车组报名费
1、每辆赛车:125排量以上500元\250排量以上1000元
2、接受组织者广告的国内赛手每人5000元
3、不接受组织者广告的国内赛手每人10000元
4、港澳及外籍车组:接受组织者广告的赛手每人10000元、不接受组织者广告的赛手每人20000元
5、机械师报名费4000元/人
组织者收取的报名费将用于:
A、沿途住宿地停车、安全保障费用;
B、支付参赛人员所需身份证卡和各种赛事文件的制作费用;
C、支付参赛车手和报名机械师在赛事期间(2005年5月1日-10日)住宿
和三餐费用;
D、支付参赛人员人身意外保险、医疗保险的投保费用;
E、公安警察交通管理费;
F、救援、救护;
G、服装、头盔;
H、临时车牌照、临时执照、培训;
J、赛事期间的燃油费、路桥通行费等
注意:报名费不含行程中的个人消费,酒店内冰箱的饮料、食品、洗衣费、电话费、等;因参加者原因造成的所有损失(肇事及违章受罚,车辆损坏等)由参加者自行承担。
参赛保险:
大赛组委会为每位获准参加本次拉力赛的车队成员投保了人身意外200000元和医疗保险40000元,此项保险为组织者规定的强制性保险,其投保手续已包含比赛费用中。拉力赛进行期间的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由参赛人员自行购买。
参赛车辆资格:
1、 本次拉力赛所使用的参赛车辆必须经年审合格,并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养
路费、购置费等国家规定的证照齐全车辆。
2、进行改装的汽车,车辆轴距、轮距不得大于20厘米。
3、所有参赛车辆(摩托车除外)必须备有2公斤干粉灭火器一枝。
4、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批准生产或销售的轿车、越野车、摩托车等,临时出入境的车辆必须由境外人申请,并持有齐全、有效的海关证明。
参赛车辆分组:
汽车组依照排量分为:
A组轿车组不分排量
B组越野车组3000cc以下
C组越野车组3000cc以上(含3000cc)
摩托车组依照排量分为:
D组:125cc以上排量(含125cc);
E组:250cc以上排量(含250cc)。
竞赛办法与发车顺序:
1、比赛将参考执行《国内汽车拉力比赛通则》和《国内汽车比赛车辆技术规则》。
2、阶段成绩:允许未完成某一阶段比赛的赛车继续参加下一阶段及以后的比赛,各阶段赛员将获得不同的积分。最后取得总积分成绩获胜者各组前三名颁发奖金、奖杯、证书(各赛段前三名有颁奖仪式,颁发奖杯、证书)。
3、首赛段实行抽签排序发车,各代表队所使用的车辆按抽签结果决定。在其它阶段中根据前一阶段名次先后排列发车顺序。每个阶段都有一个封闭停车场和一个等候区,每一阶段在发车时参赛选手只能提前10分钟进入封闭停车场。发车时间每辆赛车间隔不大于5分钟。
成绩评定与名次奖项:
拉力赛设总成绩排位,并分别计算A组、B组、C组、D组、E组的个人赛段积分成绩。总成绩以赛手在各级别比赛中完成赛段积分总和排位确定名次先后。各组别的获取名次如下:该组别报名参赛车数达6辆以上的,取前三名。该组别报名参赛车数不足6辆的,取前二名。
汽车组A、B、C组奖项:
第一名 30000元人民币、奖杯、证书
第二名 15000元人民币、奖杯、证书
第三名 10000元人民币、奖杯、证书
摩托车组D、E组奖项:
第一名 20000元人民币、奖杯、证书
第二名 10000元人民币、奖杯、证书
第三名 5000元人民币、奖杯、证书
总部维修展示区:
赛车展示:为了给赛事赞助商、俱乐部、车队及厂商提供更多的宣传推广机会,使之得到更多的回报,本次比赛在总部设置一个赛车展示区。各参赛 队及赛员,可于赛前按赛事日程所安排的时间在此维修展示。展示区亦为总部维修区,组委会要求全体赛员在比赛过程中按指定的区域统一在总部维修区维修展示。各参赛单位自备相应的宣传推广材料。
车队冠名权、广告权规定:
接受组织者广告的报名车队,车队的冠名权、车身广告权属于组委会;
不接受组织者广告的车队,车队冠名权属于报名车队;
全体报名赛车的前引擎盖、前车门两侧、前挡风玻璃位置,规定为组委会大赛名称和赛车号牌顺序。所有报名赛车须预留以上位置。
随队自驾车观光游报名费用(限汽车、均为人民币):
(报名优惠期截止到2005年3月1日)
1、国内人士(自带车): 接受组织者广告的每人5000元;不接受组织者广告的
每人8000元。
2、 港澳台及外籍人士(自带车):接受组织者广告的每人7000元、不接受组织者广告的每人10000元。
3、报名费含食宿(三星级以上酒店)、保险、服装、路桥费、停车费。
4、 报名费不含行程中的个人消费,车辆燃油,酒店内冰箱的饮料、食品、洗衣费、电话费、等;因参加者原因造成的所有损失(肇事及违章受罚,车辆损坏等)由参加者自行承担。
5、 大会提供车辆租用(不含燃油):车型为丰田、三菱帕杰罗、大切诺基三种越野车;接受大会广告的10000元/辆,不接受大会广告的15000元/辆。
随队自驾车观光自带车辆资格:
车辆必须经年审合格,并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养路费、购置费等国家规定的证照齐全车辆。临时出入境的车辆必须由境外人申请,并持有齐全、有效的海关证明。所有车辆必须备有2公斤干粉灭火器一枝。每台车须自备低频车载对讲机。 |